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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清醒,只专心拿刀砍人,并且认为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由于分手精神失常的也不是没听过,可孟淮明不认为燕灰会因为感情,把自己害成那样。 燕灰曾在写《融春》初卷的时候向他阐述了这本书的核心理念,孟淮明很欣赏。 他的概念不算新颖,却励志,励志的东西不好表达,一不小心就成了空喊口号,在空中楼阁炖着鸡汤。 他相信燕灰能做到与众不同。 “生命中不应该只有一个支点。” 《融春》第一部 的卷首语就是这句话。 燕灰还有他的事业,写作是他热爱的工作;他父母双全,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却不会像孟老爷子那样和孩子关系疏远;燕灰还有jiejie燕然,燕然高分考进这座城市的大学,姐弟俩都有美好的未来,光明的理想。 那么变故很大可能出在jiejie燕然身上。 除非有家族遗传性疾病,一个好端端的大姑娘怎么就进了精神病院? 还有那些使人毛骨悚然的零消费记录。 燕灰住的地方是一处高档的小区,就算他另有机遇,或者再谈了个朋友,也不至于每天一笔开销都没有。 除非,他连人身自由都失去。 ——孟淮明真正感到了恐惧。 写东西的容易把一件事在脑中无限放大,经手的刑侦剧本情节适时跳出来,孟淮明越想越心惊,恨不得现在就飞到燕灰身边。 窗外传来淅沥的雨声,今年的雨水未免太多。 雨让孟淮明想起他们的相逢。 总是靡靡烟雨中的兰亭,孟淮明站在燕灰的书店门前,低头打量着店前陶瓷烧出的卡通小鹿的形象。 写出今年最受欢迎的童话《小鹿绒绒和他的森林乡》的青年穿着工作装,戴棉工地手套,搬着一摞新书。那书太重太高了,他要用下巴抵住才能防止它们斜倒。 孟淮明走上前,帮他分担了一半重量。 比校园青春故事还要套路。 燕灰的眼镜老派地夹在领口,汗水浸湿的发丝粘在脸侧,他皮肤极白,脸颊却因为劳动微微发红,像蒸在温泉里的玉石。 他抬眸,露齿笑得爽朗:“谢谢,先生您要买什么书” 孟淮明的心情忽然变得极好,看着他的眼睛回答:“森林乡。” 往事一晃而过,孟淮明深夜飙车,去到燕灰的住处。 和他在马路上肩并肩的是一群摩托党,机车的嗡嗡声和夜风恩爱纠缠。 一场狂欢的前奏。 他以为摩托骑手在这座钢铁城市早已绝迹,看来危险的事物与极致的痛快总是相辅相成,从古至今都有巨大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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