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有点甜_第2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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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节 (第2/4页)

越过来的时候刚刚入秋,还不到穿羊绒衫的时候。能常年住五星酒店套房并且穿定制西装用百达翡丽表的男人,郑媛不觉得这人会穿上一年穿过的旧衣服,尤其还是羊绒衫这种洗洗就变形的衣服。所以郑媛有七八分肯定,柜子里的羊绒衫是新的。

    其实不是新的也无所谓,这年头能有一身不打补丁的衣服就不错了,穿旧衣服又咋了。也就是郑媛这种从二十一世纪重生回来,过惯了好日子的人才会嫌弃。

    挑了一件灰色的最基础的款式,码数还挺大的。郑媛没见过冯建文,不过之前听她哥提过,冯家的男人一个比一个长得高,她未来公公就是个大高个,看起来得有一米八了,如果冯建文比他还高,那得有一米八多。还好住这个房间的土豪也是个高个子,衣服都是大码的,冯建文应该能穿。

    郑媛把羊绒衫带出空间,叠好,然后铺开一张信纸,开始写信。

    冯建文同志,

    您好。

    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也谢谢您送给我家人的礼物,我父母都很喜欢,我也很喜欢,您有心了。看得出您是一位很细心的男人,我相信您以后会成为一名好丈夫。当然,我也会努力,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军嫂。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能与您相互扶持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我听说军人冬天训练十分辛苦,所以给您准备了一件羊毛衫,可以套在军装里面穿,望能在寒风中为您带去一丝温暖。只是不知道您的尺码,只听说您身量比冯伯父还要高大,故选择了偏大的码数,希望合身。

    最后落款,郑媛。

    写完,郑媛吹了吹上面的墨,感觉差不多干了,把信叠起来夹在了羊绒衫里,去县医院送饭的时候,顺道去了趟邮局,把邮件寄出去了。因此到医院的时间稍微晚了一点,都快过了饭点了。

    郑娟接过饭篮子,把里面的碗筷拿出来,“你咋来这么晚啊姐?”她摸摸搪瓷缸子,“饭都是温乎的了。”

    郑媛:“我先去了趟邮局。”

    “你去邮局干啥?”郑娟扭过头来问。

    “冯建文给家里寄了点东西,我给他回信。”郑媛随口说。

    郑娟眼睛一亮:“寄了啥?”沈翠云也看过来。

    郑媛顶着两个人好奇的目光:“没啥,给咱爸寄了件军大衣,给我寄了一身绿军装,还有烟、各种票什么的,哦对了,还给了五十块钱,说让我给家里人都买点礼物,算他的心意。”

    “哇!”郑娟惊呼,“五十块钱!姐夫这么大方啊!”

    沈翠云也惊讶:“咋又给钱?他不是让他爹娘给了彩礼了?”

    郑媛没觉得有啥好大呼小怪的:“彩礼是彩礼,和他给我的这个不搅和啊,这钱是他用来讨好丈母娘的。”她伸脖子看看饭篮子,“哎,你赶紧把菜盛出来啊,吃多少盛多少,剩下的我还得给咱哥送去呢。”

    “你还没给咱哥送呢啊?”郑天明在一楼,沈翠云在二楼,郑娟还以为郑媛是先送给郑天明送了饭又上来的。

    沈翠云皱着眉:“媛媛,我觉得这钱你不能要。冯家已经给了不少彩礼了,你再收这五十块钱算啥啊?就算是买礼物……这也太多了!”

    郑媛一脸无奈:“哎,我的妈,你可别多想了,好好养病吧你。都要结婚成两口子了,还分什么你我啊,反正以后他的钱都是我的钱,他只要给,我就收着,客气啥!你说是不?”她把篮子上的布盖上,提起来,“妈,我去给我哥送饭了。”

    说完,脚底抹油赶紧跑了。她可不想听她爸絮叨完再听她妈说一遍,她这见钱眼开的形象,估计一时半会儿是丢不掉了。

    再说,她又不是白收他的钱,那不是给他回了一件羊毛衫嘛,这玩意儿在这个年代也是很精贵的,一件好几十上百呢!

    第100章:将计就计

    郑媛挎着饭篮子到了一楼郑天明的病房,冯明月还在呢,不过她吃完饭就得赶着去缝纫社上工。她说要尽快把郑媛的彩礼钱还上,能多赚两个就多赚两个,虽然郑媛一直说不用。

    郑媛把饭给他们拿出来,又把筷子递给他们,问她嫂子:“这两天,郑天虎又找你没?”

    冯明月接过筷子,脸色不是很好看:“找了。”

    郑媛眼睛一亮。这段时间郑媛每回见冯明月都要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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