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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从店里出来,王二说要先送连衣裙小姐回家,让我坐B先生的车,或者在门口等他拐回来接我。 我和连衣裙小姐异口同声:“不用了。”说着,她扭头上了不远处的一辆SUV,我转身就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可令人气愤的是,王二竟没有追过来将我拉住。 我推开家门的时候,王二已经在客厅沙发坐了好一会儿了。我憋了半天轰出一句:“我们分手。” 王二说:“这么点儿屁事儿用得着小题大做么?” 我说:“对你事儿小,对我事儿大,哽在这儿难受。” 王二说:“你听我解释不?” 我说:“跟这无关。觉得你那群屎屁尿的朋友挺无聊的,我不想一辈子活在这种氛围中。” 这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一辈子?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在人家心里,这恐怕仅仅是一桩欢场交易!我管你生活,你卖笑给我,这就perfect了。可也是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是想要和王二过一辈子的,我好像真的爱上他了。 想到这儿,我更难受了,用力踢掉鞋子冲进了卧室。 那一觉睡得很累,王二在我梦里一直跑,我跟在后面一边飙泪一边追。 第二天,我一气之下从他家搬了出去,都走出数里远了,一抬头,才发现自己在这座不算熟悉的城市里举目无亲。我打开通讯录挨个儿翻,扳着指头数有能力收留我的人。算到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李某的号码。 李某接起电话,像是早有准备,先是人模狗样说了声“嗨”,跟着来了句:“我早说过,咱们这样的人,柴米油盐是捆不住的,你俩谁踢的谁?” 我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他妈不风凉就不会说话了么?” “还要怎么好好儿说,小姐,你都要睡大街了还这么理直气壮?” “这叫气节!懂么?” “先得活得滋润才有资格谈气节,搬来和我一起住?” “好马不吃回头草!” “原来你是马啊!我以为你是狼呢!” …… 在我的欲拒还迎、挑三拣四之下,李某从工作室给我腾出一间房,屁股点儿大,暂时救急,确保我在找到下一个男人之前不至于流落街头。以如此手法处理与前任间的关系,我打心眼儿里怀疑自己到底爱没爱过他。 我找李某诉苦,秉持一副凄风苦雨的面孔。李某问我:“你说你好好儿一姑娘,长相端正,教养良好,干吗把自己伪装得那么混账、那么恶俗呢?” 我说:“用物质掩饰真心啊,害怕受伤!还不是因为像你这样的男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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