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情侣_第 141 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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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1 章 (第3/4页)

一半,画外音却显而易见。

    金恩和听了他的话,心中一动。她顿了顿,低头思索了一下。

    2月份的时候,金俊秀的父亲找上她家公公大人和沈伯父,想说服他们一起开化妆品店:

    “以中国和日本为首,东方人气在泰国和中国台湾等地乃至整个亚洲地区都有可能活的值数百亿超过数千亿的利益的项目。”

    “我们以后会在科斯达克迂回上市,并放出‘东方神起自己创业啦’的消息,一旦等到股价上升之时会提前告诉你,请一定要买哦。”

    ……

    虽然郑允浩跟她提起这件事时,语气有点哭笑不得。用羊胎盘做的化妆品!这种东西怎么能大卖。显然是觉得这项投资过于儿戏没把它当回事。可是金恩和却注意到其中一些细节,金俊秀的父亲说,在韩国他们要自己开店,在日本则收取销售额的5%作为版税,中国就采取加盟制度每开一家店一次性收取数千万韩元的费用。

    也许这样的事情放在正常状态下会赔得裤子都脱了。可是金俊秀的父亲明显是冲着仙后去的。仙后为了自家oppa会多疯狂?这根本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

    金恩和忽然觉得金俊秀的父亲指望靠这个发财并不是天方夜谭!

    现在离登机还早得很。

    她又回头看了一眼人潮汹涌的店面,已经有了计较,沉声道:“改道,不去机场了。我们先去金俊秀xi的店里看看。”

    不出她所料,果然原本的店名【crebeau xiah】已经被换下。

    盯着【crebeau bell】的新店名看了一会儿,金恩和沉吟:两家店都换名,肯定不是偶然。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们的艺名也被s.m注册了?!我以为只有组合名被注册过。”两天前,朴有天从律师那里知道这件事后惊讶极了。

    为了不在投资和合约的事情上出问题,朴有天请了位业内很有名气的律师。后来金俊秀也跟了过来。他们的化妆品店正式营业后,律师在处理文件时发现他们使用艺名作为店名是侵权行为,立刻通知了他们,并建议他们换店名。然后他们才知道,他们的四字艺名五人全部掌握在s.m手中。tvxq这个英文缩写,以及‘东方神起’简体中文於声音著作物产品商标权也同样被s.m拿到手了。

    也就是说,如果他有一天离开s.m,连micky有天这个名字都不能使用!这对他很不利!

    朴有天皱紧眉头,死死咬住嘴唇思索。

    耳边传来金俊秀的抱怨声和金俊秀父亲的嘀嘀咕咕。律师在耐心给他们父子讲解这其中的关窍。

    突然,朴有天猛地坐直身体,飞快地扑到桌面上,拉过律师摊开的文件,迅速翻找,终于找到他想看的内容。随着他的阅读,他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最后抬起头询问律师:“您是说,‘东方神起’的韩文和中文商标没有被注册成功是吗?”

    律师点头:“是的。‘东方’是方位词,按照法律是不允许被注册的。”

    “那么如果我们和s.m争夺东方神起的使用权,胜诉的可能性大吗?”朴有天突然问。金俊秀惊讶地看向他,震惊于他的大胆想法。

    金俊秀的父亲马上反应过来,惊喜万分,连声赞叹道:“好主意!好主意啊!我们为什么不能把东方神起抢过来!在中那孩子不是也动过离开的念头吗。三个人对两个人,明明我们才是大多数嘛。没有孩子们的辛苦工作,哪里有东方神起的名气。东方神起本来就应该归我们!”他越说越激动,连自己都深深地认为把东方神起的品牌抢过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等等!这位自说自话的金先生是不是想的太美了!他以为一个品牌的归属权是论斤卖的吗?律师急忙打断他:“不是的,没有被注册成功不代表将来发生纠纷时,法院的判决会站在我们这边。因为创造团体的公司拥有团体的名字是韩国娱乐产业的惯例。惯例虽然不是法定的法律渊源,但是在诉讼中是有一定效力,会被法官作为判案的参考的。更何况s.m已经成功注册了东方神起英文缩写的商标,只是因为韩文和中文含有方位词而无法注册,说明专利局是认可s.m有权拥有这个名字的。再综合s.m对东方神起这个品牌的投入,以及现实状况。假如朴先生和金先生打算跟s.m争夺东方神起这个名字的使用权,是肯定会输的。”

    朴有天微微一笑,惬意慵懒地靠向转椅的椅背,双手交叉,轻轻颔首:“您说的没错。可是这么专业的思考模式不是谁都能懂的——也没有必要懂。只要让所有人知道,s.m没有获得东方神起的商标权,这就够了。说到底追星也好,看娱乐新闻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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