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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第3/3页)
吃的饭菜都算在我账上。” “好嘞!我去帮您叫菜!”伙计风风火火地下了楼。 在这见到蒙哥,李彬又惊又喜。惊的是蒙哥堂堂一王子,竟如此低调混迹在小酒馆中;喜得是,蒙哥愿意请客他刚好就省了顿饭钱。 “好久不见啊李彬。”蒙哥一如既往地温和,递了杯茶水给他,“这杯子我没用过,你且喝着。” “哎哎哎……我自己来就好……”李彬忙双手接过抿了口醇厚甘甜的普洱茶,喝完后不好意思地与蒙哥对视。 三年的时间,蒙哥从少年俨然长成了个挺拔青年,肩膀更宽,声音也没了刚变声的嘶哑,变得低沉又柔和。他的面孔也完全长开,成了个英俊的男人。唯一没变的还是那双温润的棕色眼眸,每每见到就令人心生舒爽。 “好喝吗?只有这里才能喝到正宗的普洱。” 李彬的舌头比他还挑剔,点点头,“确实是好茶,比起南面进贡的贡茶没逊色多少。” 蒙哥惭愧地笑笑,“我竟忘了你才是正经会品茶的。” “嘿嘿……”被他一夸李彬红着脸挠挠脑壳,“您怎么自己在这里吃饭?” “我有些想念中原的饭菜了,来这回味一番。” 李彬一想,多半是他出征南下时吃到的吧“总吃牛羊rou,确实有些腻歪。我也是想念家乡的饭菜才来到这。” 蒙哥早已吃的差不多,正喝茶消食时遇上了他,于是便陪他一起等菜。 “你跟拔都大哥在钦察待的还好吗?” “一切都挺好的。” “我也觉得你应当过得不错,”蒙哥将他打量个仔仔细细,“你长高了不少,也没有三年前那样瘦弱,现在的你若是骑上马背上弓,草原的姑娘们定会为你倾倒。” “您别拿我说笑了……”李彬害羞地摆摆手,遮住自己粉红的脸。 不多时,饭菜上齐,一屉包子一碗三鲜汤。李彬是真的饿了,也顾不得坐在自己对面的是谁,吃了个沟满壕平,连个葱花香菜末也没留下。 蒙哥几乎忍俊不禁,待他吃完长出口气后,又帮他续了杯茶,“吃完饭你去干嘛?” “我今天本来是想看看热闹的,没想到赶上了大集人这么多。” “巧了,我也想出来走走,等会儿我们一起吧,若看好了想买些什么,一并算在我的账上。” 李彬觉得今日简直是幸运星下了烦,内心的小人蹦了好几尺高,“那我就先谢谢王子了!” “甭跟我客气。” 蒙哥说话算话,待集市人潮散去便带着李彬到了家买纸笔的小店。他知道李彬是个读书人,心想大约是能够喜欢这些东西的。店主是一头裹布巾的回鹘人,见了蒙哥来一躬到地向他行礼。 “木塔尔,我给你带了位客人来。”蒙哥一指李彬,“他叫李彬,是拔都兄长的幕僚,亦是我的朋友,你去为他拿着质量上乘的纸与笔来看看。” “是是是。”叫木塔尔的回鹘人知晓两人都是自己需要好生伺候的主,将他俩让到里屋上座等待。 “不知您需求什么样的纸?” “嗯……”李彬托着腮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好,就是前来看看,若是有能写字,还可以储存许久,不易被撕破或被水泡坏的纸张就好了。” 木塔尔想了想,从货架底翻出卷羊皮来,“按您的意思来说,使用这样的兽皮比普通纸张更耐磨些,可以储存许多年头。” 李彬接过来捏捏折折,果然是又柔软又结实。 “倒是不错,只可惜我用毛笔写字,还是用宣纸更能显出字迹来吧。” “这有何难?”木塔尔又拿来支羽毛似的物事,那东西像是某种禽类的羽毛,只是前段削得尖尖的,像个笔尖似的。 “这是波斯人常用的羽毛笔,用它沾着墨水便可写字,” “我试试!”李彬好奇地拿过羽毛笔来,沾着墨水随手写了几个字,虽说吸墨较少,但是若用来写弯弯绕绕的回鹘字母倒还挺方便,“不错,这些我都要了!” 蒙哥见他选好站起来同老板说道,“照着他拿的这些再多拿一些来,钱我来付。” “哎哟,这哪好意思,我又不是没有钱……”李彬说着推拒的话,嘴角可差点咧到耳根,心道今天定然是财神爷眷顾,让他遇上了蒙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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