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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那群混蛋_分节阅读_2 (第1/2页)
听了贞治的建议,我每天都喝两杯牛奶,加上每天的投篮训练,我相信我会比记忆中长得更高,170什么的,这个身高就有点尴尬了。 说道篮球训练,每天除了上课和写作业外,自从我有力气可以抱起篮球后,我都捧着篮球在不同的球场上投篮——手感要从小开始训练。 我的两位幼驯染十分不解,为什么我对这颗橙色的球那么热爱,我在投篮训练的时候,他们就在一边讨论数据,若是旁边有网球场,就去切磋。 再说在他们两个都迷上网球后,其热爱程度不比我对篮球的差,都致力于将我拖入网球的深渊,虽然我每次都拒绝了,就学了些基本姿势,偶尔跟他们打几场,我还是致力于篮球这项运动。 莲二曾经问过我,说我这么努力以后是不是想要打职业篮球。 怎么可能,虽然篮球很热血,我也的确很喜欢,但是还没有到那种愿意为篮球放下一切的地步,也没有那种才能。之所以那么拼命,完全是因为想给那几个头发五颜六色的人一点颜色看看而已。 什么?打败他们? 可能受那些球赛记忆的影响,奇迹的世代的强大已经深深的映在我的脑海里,打败开花后的他们有点不切实际,没办法,那群怪物,可是有着普通人可望不可及的才能什么的,更是无法触及。 ‘天才那就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这是课堂上那个欧巴桑一直用来鞭策我们的话。 啊,当我们是小孩子吗? ‘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这才是真相啊,才能什么的,真的是努力无法弥补的啊! 但是,真的很不甘心啊!明明都这么努力了! 所以,就算打败他们有些不切实际,但是,我也一定要狠狠的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至少,让他们知道,普通人也是强大的,不容忽视而值得尊敬的! 所以,就算是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也想要打败他们啊! 狠狠地将手中的篮球掷出去,不出所料,由于用力过猛,篮球狠狠的撞在篮板上,但还是被反弹进了球框。 可恶,力量还是不够,命中率也远远不够,身体也太过僵硬! 不能太急躁啊... 累了的时候,就把篮球和篮筐想成奇迹的世代的脸;松懈的时候,就把篮球和篮筐想成奇迹的世代的脸;想偷懒的时候,就把篮球和篮筐想成奇迹的世代的脸。 这招百试不爽,导致每次休息日练篮球我都累的连手指都动不了,最后只能让我的幼驯染来背我回去。 以前还是我主动打电话叫他们来搬人,现在他们都十分自觉的先到我练球的地方,等我累倒了,在把我背回去。 “光树,你真是太过拼命了,这样身体会吃不消的。” 说话的是柳莲二,这货可比乾贞治温柔多了,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但是吃不消什么的,真是太小瞧我了,况且我是十分有节制的。 “嗯,不会,一个星期也就这么两天而已。”要上课我可不敢这么拼命,不然在课室里睡着了,脸就丢大了。 “可是每次长假你都那么没有节制,小心肌rou损伤得不偿失,还有运动过度小心长不高,到时候再怎么喝牛奶都没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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