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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方才失态了。 可失态很正常。失去一个愿意用性命护你周全的人,那痛绵延长久,并非是重来一次就能消磨掉的。 穆彩衣一副关心她的模样:“方才那么多人,我也只看到了春家大少爷,谁让春少爷生得一表人才呢,那些凡夫俗子我想着你也不会喜欢。” 至秀动了动嘴唇,想说她不喜欢。 若说喜欢,她只是喜欢和春承相似的那张脸。 但这些话说出口还要费心解释,她懒得解释,再说了,解释过后,对方信不信还要两说。 “说来也是有趣,春少爷留学回来的人,按理说该喜穿洋服,可他偏爱长袍,常常戴着金丝眼镜,手里捧着药罐子,犯病了就得赶紧吃上一颗。”穆彩衣想要玩笑两句,想到春家在凛都的势力,乖巧地住了嘴。 “那,春家只有少爷,没有小姐吗?”虽然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可很多事情她还未消化干净,与其自己想,不如问眼前人。 左右,穆小姐是爱和她说道的。 穆小姐当然爱和她说道,能显摆自己的机会她从来不会错过:“春家子嗣单薄,满打满算就出了一位大少爷,倒是旁支频频毛遂自荐入春家家谱,都被春老爷回绝了。” 好友不认识春少爷,穆彩衣没觉得有哪里不对。至家往上数十代都是名门,故去的至老爷为人古板,是旧制的忠实拥蹩,最喜欢要求女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家教甚严,养出来的女儿自带仙气,然而至大小姐并没有父亲想像的那般绵柔,时常偷跑出去看看外面的天地。 要不然,也不会和穆家小姐相识做了朋友。 “这样啊。”听她说完,至秀失魂落魄地转过身,陡然想起来,问:“还要继续逛吗?” “阿秀,你看起来……” “怎么?” “没什么。”瞧着她微红的眼眶,穆彩衣心里着实惊奇。 从三年前认识至秀,她还从没见她露出隐忍悲伤的情绪。记起今日邀她出门的目的,穆小姐眼睛转了转:“阿秀,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嗯。”至秀心绪激荡,想着有机会要不要留意一下那位春少爷,是以没注意‘好友’眼底悄然掩盖的反常。 走到人迹罕至的巷口,扎糖葫芦的老人从路边经过,直到老人走远了,穆彩衣指使丫鬟书墨去买糖葫芦。 书墨站在那不动,看着自家小姐。 至秀容色淡淡:“去吧,听穆小姐的。” 书墨不大情愿地走开,转念一想又为小姐感到委屈。 从前两人做朋友还能公平地站在一条线上,如今至家以rou眼可见的速度没落,大小姐和穆小姐出门一趟还要被夫人反覆叮咛,没有公平可言的朋友,那还是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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