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盗墓进行到底_第107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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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7节 (第4/4页)

久之前,就有两个覆灭之后的王朝,消失在了高原上。

    王朝都消失了,何况一支队伍?

    那么我呢?发生在我身上的怪事,和这些,又有什么关联?我摇开车窗,把头伸出去,望向湛蓝的天空。心底那种追逐最终真相的意念,越来越坚定了。

    “如果你们不是要找关于象雄和古格的一些东西的话,那路上就不要耽误时间了。”老刀又看了看我:“直接走吧,去找你失散的伙伴。”

    我们一直走的很慢,就这样像爬行一般的连着赶路,根据之前那些伙计的大概估计,距离事发地点,可能还有四百公里的路程。

    尽管非常难受,但如果没有外界原因的干扰,我觉得我还能挺得住。然而就在四百公里的这个地段上,我们发现了一些异常。

    ☆、第二百三十四章 来自马尔康的车队

    情况最先是老刀发现的,因为高原反应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我们的感观敏感度。与其说是异常,不如说是发现了另外一些人。老刀发现他们的时候,双方的距离已经不算远了。

    “有点麻烦。”老刀举着望远镜看了片刻,扭头对我说:“他们好像是找羊的人。”

    “是偷猎队?”我也举起望远镜去看,对方有三辆车子,车身上蒙着一层灰扑扑的尘土,人数不详:“他们做他们的,我走我们的,这有什么关系?”

    “你们太嫩了。”老刀仍然在观察对方。

    在藏羚羊有可能出没的高原上,偷猎者不会断绝。因为地域实在太广阔,两支偷猎队伍遭遇的几率不大。不过一旦相遇之后,他们会发生一些接触。

    这样的接触无法判定有没有危险,关键要看队伍里领头人的意思。有的时候,这种接触可能是正常反应,也可能背后隐藏着很深的危机。

    偷猎队和吃土饭的人一样,提头换富贵,都是胆子大的出奇的人。他们奔波在高原上,冒着各种各样的危险偷猎,最终目的就是钞票,如果利益大到一定程度的话,那么对于有的偷猎者来说,杀一个人,杀一头藏羚羊,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

    在这个地方,整支队伍被人做掉,随便挖坑一埋,一万年都不可能有人发现,车子可以随便开走,或者找别的地方遗弃。

    老刀的情绪有一点点激动,他没有隐瞒我,直言不讳的说,他的腿,就是之前在和另一支偷猎队发生冲突的时候被打残的。

    偷猎的人在高原上很厉害,因为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而且个个都是好枪法,一些人专门打奔跑中的藏羚羊的头(皮子被打出弹孔虽然可以修补,但是会影响卖相)。

    “我们该怎么办?”我听着老刀的话,也跟着紧张起来,很怕无缘无故的被人黑吃黑。

    “看情况,现在最主要的是要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偷猎队。”

    真的有点麻烦,也有点棘手,老刀说,因为黑吃黑的事情之前发生过,所以每一支偷猎队都有被吃掉的可能,所以每一支队伍的防范意识还有反应速度都很强很快。久而久之,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就比如在战场上,我发现了对方阵地有人员在活动,暴露在自己的视野中,这时候我不可能冒着危险自己跑过去看看究竟怎么回事,我能做的,就是直接开枪先把对方放倒再说。

    我们都不敢动了,无论从人员素质还有武器装备上来说,都不可能是对方的对手。和尚飞快的把几截合金管接在一起,但是连他自己都知道这东西现在没有任何用处,所以丢了合金管,想让我带着一辆车先走。

    “没用。”老刀摇了摇头:“只要补给车被截住,会被困死在这里!”

    我们在犹豫的同时,对方可能也在试探,他们其中一辆车子慢慢的开进了一些。我很怕他们会突然动手,把我们车子的轮胎打爆。

    “卫大少!你跟着补给车先走!”

    砰!

    我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对方的试探成为事实,他们的枪法很好,一声清脆的枪响仿佛传遍了高原,枪响的同时,我们一辆车子的轮胎就被打爆了。老刀一下子就把我身子按低,同车的伙计只有手枪,根本没法和对方手里的枪相比。

    这个时候,很远的地方就扬起了一片蒙蒙的尘土,好像是机动车辆在飞快的奔驰。我们发现的同时,偷猎队可能也发现了,双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也不知道是谁中途赶来,所以偷猎队打爆了一只轮胎后就暂时没有过多的举动。和尚很不服气,微微抬头,想摇下车窗把对方的轮胎也打爆一只,但是被老刀阻止了。

    从远处而来的车队,仿佛是被刚才那一声枪响吸引的,渐渐的,他们出现在我的视野中。这支车队显然在做比我们更长途的跋涉,他们有两辆补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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