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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第2/3页)
么时候开始没有下人伺候的?” 任清凤咬着唇,沉默了半响:“我八岁,五弟六岁的时候。” “贱人,毒妇,我非休了她不可!”任碧波怒的差点暴起,双目赤红,一副要将李秋华挫骨扬灰一般。 可是任清凤心中却半点没信这个那人的话,本尊记忆中的事例,足以让任清凤明白,任碧波不是个有热血的人,他更多的在乎利益,大夫人李秋华出声尊贵,是将军府李家的嫡女,李家手握重兵,权倾朝野。 这样强大的李家对于任碧波来说,是一道必不可少的助力,他能安安稳稳的坐在丞相的位置上,自然有李家很大的功劳。 他怎么会为了两个“区区孩子”,而翻脸,这也是大夫人李秋华敢这般明目张胆的虐待他们姐弟的缘由。 在绝对的权利面前,是没有是非黑白,是没有对错的,所有的公道都是强者的游戏规则。 而她,曾经就是这些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所以再没有比她更明白这些道理了。 现在,不过是任碧波一时之怒罢了,她若是信了,只怕到最后,真正倒霉的人是她。 若是真的有心为她和任清云讨公道,这时候就该拂袖而回,而不是连句让他们姐弟搬家的话都没有。 看来,他虽然惧怕鬼神,但是云娘的鬼魂,还不足以让他和李秋华翻脸,为他们讨回公道,大不了了就是给他们姐弟换个院子,改善下伙食。 所以,她不但不能信,还要为李秋华开脱,在任碧波的眼里,是个得体的孩子。 想到自个儿一时半刻,还要跟这个无情无义的男人演戏,任清凤就有一脚丫子将他踩扁的冲动。 她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因为本尊是个规矩的大家闺秀,即使日子过的不闺秀,可是这思想是挺闺秀的,长这么大,居然出丞相府的大门,也就两三次,你说这样的次数,能为她提供什么资源,故而她短时间内,还要依靠丞相府这块招牌。 为了以后过的好点,就给这样的任碧波货色陪笑脸,装可怜,真让她有种暴动的冲动。 尼玛的,让你出个大门,难不成就要累死你啊,搞的她现在很被动。 不过,不管心中怎么的不满,面上却是半点都看不出来,反而结结巴巴的给大夫人李秋华求情:“父亲,家和……万事兴,是我和五弟……太过顽劣,你莫要怪母亲……” “好孩子!”任碧波心里第一次有了反省意识,他是不是疏忽这两个孩子太久了。 屋内的情形,更让任碧波傻眼,他愣了半响,才缓缓地说道:“你们姐弟就睡这样的床,吃这样的饭?” 任清凤唇边的冷笑,变成一抹凄凉的笑意:“这已经很好了,至少饭中有了rou丝(只是rou丝是人剩下的),床上铺了棉被(只是棉被旧的送给狗,狗都不要),父亲……母亲现在对我们好多了,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就不信,这还不能触动你,若是任碧波还是无所动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就不是人养的了。 任碧波狠狠的吐了几口气:“走,跟父亲走……父亲给你们换地方,给你们换个大院子……” “不!”任清凤却冷淡的摇头拒绝:“父亲,你若是真的怜惜我和五弟,就让我们离开丞相府。” 鱼儿上钩,继续上撒网。 她轻叹一声:“母亲也不容易,每天对着我们两个,怕是心里也痛苦,与其彼此都难过,何必将我们隔离开来,或许时间一久,就会淡忘。” 这才是她愿意虚以委蛇的原因——她要和任清云搬出去,过自个儿自在的日子,还需要任碧波的支持。 至于这些欠收拾的人,等她安顿好自个儿和任清云,自然会一点一点双倍,十倍的还回来的。 正文第21章软的不行,来硬的 “搬离丞相府?”任碧波觉得自个儿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哪有大家小姐,离家居住的,若是有个什么不妥的,到时候牵累的可是他的名声,丞相府的名声。 “不行,你是丞相府的小姐,云儿是丞相府的公子,你们都是大家出身,岂能做这不规矩的事情?” “不行?”任清凤闻言,真的怒了,头发都要直立了起来:她为了搬离出去,这身段都低成了这样,连大夫人李秋华都忍了下来,这男人,居然还说什么不行。 既然如此,也只好换个方式——软的不行,那也只有硬的了。 嘴角划过冷笑,浑身的气势一变,再寻不着那甜美怜人的气息,而是一种傲视群雄的气焰,强大的让任碧波都发出一种淡淡的心惊,双目睁大,似是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的人——这还是刚刚那个让人心软的如水的女儿吗? “不行也得行。” 她抿着的唇角,扬起一抹清冷高贵的浅笑,凉如冰河之水的声音,缓缓的说道:“我是丞相府的小姐,清云是丞相府的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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