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捕获一名钢筋直[快穿]_The Blood(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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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Blood(3) (第2/4页)

口地吃完食物,让特兰西将保姆带过来。

    两分钟后,一名中年妇人随特兰西来到房间,她穿着一条浅棕色布裙,身材略显丰腴,低眉顺目,双手略微紧张地交握在身前。

    余浮打量完,又仔细问些诸如叫什么名字有没有照顾小孩经验的问题,得到满意的答复后,向特兰西颔了下首,妇人察言观色,知道自己被录用了,便淳朴地笑起来。

    “先帮她洗个澡再换身衣服,一会儿带来楼下大堂。”

    妇人应是,小心地走上前。

    余浮安排好便起身往外走,可还没走到门口,就被一双手从身后抱住了腿,低头一看,莉莉丝不知何时挣脱了保姆,小脸上满是慌乱。

    “你要丢下我吗?”她仰头,双眼通红却倔强地忍住泪水,声音带着哭腔。

    余浮的心就像被一双小手抓了一把,流淌出一种名为怜爱的温柔来,回身蹲下与她平齐,认真道:“不,我永远不会丢下你,只是你需要好好洗个澡再换身漂亮的衣服,这样才是合格美丽的公主。”

    莉莉丝软糯糯地问:“那你要去哪儿?”

    余浮笑得宠溺又无奈,心想这孩子跟陆清恬一样是个小粘人精,偏偏他还吃这套,不知道现实生活中他是不是也有一个这样的meimei。

    “我在楼下等你,到时候我会变成魔镜说‘哦!我们的莉莉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小公主’!”

    安抚好莉莉丝,余浮回了房间,他们去威特兰斯的时间由于莉莉丝的到来又推迟了一周,算算路程到那边要近一个月,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事需要提前安排好。

    *

    一月后,威特兰斯城富人区,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家主是一位年轻的男人,带着他7岁的女儿和年老的管家,并一名女仆,来到这个国家最繁华的中心城市,开始他们的全新生活。

    据说这位叫做伊登·斯宾塞的家主长得极为英俊,刚搬来那天就引起一场不小的sao动,女士们争相前来目睹他的风姿。

    几名女士相约前来拜访完,回去的路上用扇子优雅地遮住嘴,兴奋地讨论着。

    “这位斯宾塞先生是位贵族吗?”最左边的女士问。

    “他说他只是名普通的商人,从很远的地方来。”右边白裙白帽的女士小声说。

    中间微有些胖的女士反驳道:“怎么可能!不说姓氏,单看他那周身的贵族气质,除非是从小就接受贵族教育,不然不会那么浑然天成,这可比我隔壁那家所谓的贵族还贵族!”说完还撇了撇嘴,手里的扇子摇得飞快。

    “不过他真是英俊啊,可惜已经结婚还有孩子了。”有人惋惜道。

    “你没听说吗?斯宾塞先生的妻子死于难产,所以他现在是单身!”

    “啊!听谁说的?”

    “玛格丽特,你知道的,她那个八卦精,早在人家刚搬来那天就打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说起来,他和我们的子爵大人相比,谁更胜一筹?”

    “哈哈哈,那还用说,当然是子爵!”

    “只论长相的话,我觉得斯宾塞先生更为英俊……”

    女士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街角,而此刻她们离去的那栋豪华住宅里,余浮看着特兰西收拾客人剩下的茶水点心,忍不住说:“特兰西,我们再招一些佣仆吧,你不必什么都亲力亲为。” 特兰西负责了他和莉莉生活上的大部分琐事,实在过于辛苦,况且目前就他们的身份而言,家里如果没仆人会显的很奇怪,之前已经有客人问过了,被他说刚来到这里还没有准备搪塞了过去。

    特兰西动作稍缓,旋即很快点头:“好的先生,我们以前也曾经招过仆人,考虑到可能会造成的一些不便,所以我们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批仆人。”

    “嗯,你办事我放心。”余浮支着额,方才的客人有些过于热情,闹得他有点头晕,又想起什么:“之前的事打听得怎么样?”

    特兰西拿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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