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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祈一直都记得,当初盗圣把这柄断水匕交给他时说过的话。 那时他们师徒二人头顶月光,在绝世神兵出世的第二日夜里,偷天换日地将这柄新开刃的匕首从剑庐内换出,大摇大摆地出了剑谷,没惊动一个守在谷外等着叫价的豪商巨贾。 盗圣身上从不缺俗物,故他只是随意瞟了那匕首几眼,顺手就把这柄价值千金的神兵丢给自家小徒弟把玩。 “谁说给你匕首就是让你杀人的?给你行走江湖防身用的。” 方祈将那刀鞘上篆刻精美的花纹翻来覆去地摸了个遍,又从鬓间揪下一根头发,好奇地将刀鞘顶开一道缝隙,将发丝凑至近前。 他眼睁睁地看着那条发丝还没碰到匕身,就被萦绕在刀上的寒气从中折断,他吐吐舌头,轻手轻脚地将匕首收回去,转头跟上自家师父的脚步。 “防身?师父你不是说,我们盗家行走江湖,打不过就跑吗?反正没人能追上我们,我带着这个有什么用。” “那如果你赤手空拳打不过,又不想跑呢?” “不想跑?为什么会不想跑?我和他们无仇无怨的,若是偷不到宝贝,下次再来不就好了?” “对于寻常宝贝,自然是这个道理,但这世上有些宝贝,你只有一次机会去偷。” “等你遇到那样的宝贝时,你自然便知道该如何选择了。” 人间至宝,莫过于寸金难买的光阴,光阴之间,又孕化出万千世相、百态生灵。 抛去那些神仙鬼怪的传说,其中人之性命,一生也只有一次。安求一夜太平梦,偷得流光羡长生,虽然方祈不通诗书,不曾像那等文人儒士感喟天地悠悠,有日长惜命短的烦恼,但他亦知性命珍贵,甚至重于光阴。 更何况,那是沈孟虞为了救他而付出的性命。 他要把沈孟虞的命偷回来。 刀光再起,第一击,正中黑衣人心脏。 冰凉的泪水与灼烫的鲜血同时滑落,从未饮过人血的匕首在今夜连杀五人,刃上血气弥漫,刀面上却依然光洁如镜。 场上唯一幸存的弓手刺杀成功,正欲趁乱逃离这片修罗场,冷不防眼前寒光一闪,原本还在两丈之外的少年身形化作一道流影,也不见他如何借力,人已如鬼魅般轻飘飘地跃上梢头,擎匕割喉,毫不留情。 “咯……”前一刻还在沾沾自喜的弓手还未及发出一声惊叫,已自树上倒栽下地。在他阖上眼前,最后看到的,就是那化身弑神的少年轻盈落地,颤抖地伸出双手,试图抱住那树下摇摇欲坠、却又拼着一口气不肯倒下的青年。 救得回来吗? 这是弓手临死前的最后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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