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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居然要从这么早开始说起吗? 不过也好,这些都是他想知道的。 程方霖:“院长觉得你这个名字寓意不好,从来没这么叫你。所以,原本你应该是不知道这个名字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你的另一个人格会知道。” 顿了顿,他接着说:“其实郝氏夫妇在领养你之前,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就是你刚才见到的那个女孩,她叫郝馨,只比你大几个月。” “他们之所以会决定领养你,听说是因为郝馨母亲生下郝馨后身体状况不允许再怀孕,可她又特别想要个儿子。总之,你5岁以后就被接到了郝家。” “事情发生在两年前,也就是你17岁的时候。” 终于到重点了,因为太紧张,郝明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程方霖也是顿了一下才接着说下去:“本以为不可能再怀孕的郝馨母亲,意外怀上了一个男孩,并顺利生了下来,取名郝希——对,就是在这件事里死亡的受害者。他死的时候才刚刚满月。” “郝馨是第一个目击者,她说她进到郝希房间里的时候,看到你手上拿着一把刀,刀上面全是血。”程方霖一边说一边观察着郝明的表情,见他没什么特别大的情绪波动,这才继续说下去,“郝馨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父母,她的父母查看了郝希的情况后,发现他已经死了。” “郝氏夫妻不允许解刨郝希的尸体,所以我们没法进一步取证,但法医根据外伤和凶器也能判断,郝希就死于刀伤。他是被人用水果刀刺入心脏致死的,一击毙命,不存在意外事故的可能,也排除了误杀的可能,就是谋杀。” 郝明:“……” “根据人证——郝希全家都指认你是凶手。根据物证——凶器上除了郝希的血,只找到了你的指纹。所以原本,只要你认罪就可以直接给你定罪,但是……” 程方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而郝明已经猜到了他接下去会说什么:“我失忆了。” “对。”程方霖点头,“你被送到警局的时候,已经被郝氏夫妻打成了重伤,恢复意识后什么也不记得了。” 郝明:“……”居然还挨过一顿打。 程方霖:“如果只是忘记受伤前发生的事,那可以判定为脑震荡。可你不是。你是把过去十七年的事全忘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案子会拖这么久的主要原因——因为无法判断你是在意识清醒的时候杀的人,还是在完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时杀的人。甚至不能百分百确定人就是你杀的。” “因为你失忆,我们连你的杀人动机都没能问出来,作案手法也存在疑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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