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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澄发誓,这是他人生二十几年里经历过最好的时光,像是要将曾经走过的灰暗一齐填满颜色,就像是……在做梦一样。一整晚,他都觉得很不真实,他听见有人没按捺住好奇,委婉询问两个人的关系。 “实际上,这场秀就是送给他的。”陈景焕捏了捏易澄的手心,软软的,像是猫咪的爪垫,“缪斯与玫瑰。”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在说这场秀的名字,还是在回答那人的问题。 对面的人没好意思多问,只能点了点头对着陈景焕说了声祝贺。也不知道是在祝贺乔伊斯春秋的成功,还是在祝贺陈景焕找到了爱人——这个世界总是这样,一切都不是非黑即白,就像我们长大之后,就不会再简简单单将一个人贴上好人或坏人的标签。 爱,也是同理。 他可以是纯洁神圣的缪斯,也可以是绽放于旖旎中的欲望之花;他可以将他视为信仰,也可以将他视为笼中的宝藏。 一切都是混沌的,因为混沌,所以美丽。 乔伊斯春秋发布会过去的第二天,整个时尚圈都被这场秀震惊,无数个评论家连夜撰写了稿件,表达对于这次秀场的喜爱,而无数的邀请函也都被邮寄到了乔伊斯总部,等待着被陈景焕选中,应邀参与他们的采访。 助理先生对着桌子上堆着的文件感到发愁。 好多东西都在等待着处理,但陈景焕却压根没有飞回国内的打算。行吧,他作为陈景焕这么多年来的助理,也大概知道某些人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是,这么一大堆的邀请函要怎么办啊! 怎么办? 陈景焕压根没空思考这些。 易澄也不知道陈景焕究竟是怎么和家里说的,总之,他就在清朗的某一天被陈景焕从床上捞起来换上了礼服。 车程颠簸,他们的目的地在一处玫瑰庄园。 盛放的玫瑰如同烈日下灼烧的火焰,肆无忌惮地生长、绽放。天空几朵云飘过,阳光被树影切得细碎,落在易澄的发丝上,犹如天使不小心落入人间的羽毛。 “喜欢吗?” “嗯。” “喜欢我吗?” “嗯。”易澄依旧点头。 随后两个人就扑倒在玫瑰花田中央的草坪上接吻,他们吻了很久,他们吻得漫无目的,直到分开的时候,易澄已经近乎缺氧。陈景焕趁着他喘气的功夫,不由分说拉过他的手…… 是一枚崭新的戒指。 戒指是用铂金雕成的一朵镂空玫瑰,花心的部分有一个小钻石嵌在中央,秀气,但不女气,和陈景焕一直以来的设计风格都很相像。 易澄惊讶地看了一眼,没想到男人究竟是什么时候背着他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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