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捅了反派一刀[快穿]_第171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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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要好上很多,能看出来是用心选的。

    抱着苹果的纸是大红色的,看上去很吉利,颜色有点儿土。

    景存记得有一次在宋知初书包里看到过这张纸,他眼角注意到宋知初似乎朝他这边看了一眼。

    他留下了宋知初送的,其他的都分给了同学。

    那颗又大又红的苹果,他当着宋知初的面吃完了。

    宋知初那天明显很高兴,虽然还是冷淡着一张脸,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来嘴角是微微翘着的。

    他按着时间线到了高二,高二换了座位,他和宋知初分开了,两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

    景存每天夜晚回家的时候能够察觉到路上有人跟着他,那道人影穿着破旧的校服棕色牛仔裤和刷的泛白的球鞋,背着书包小心翼翼地躲在人群里,时不时看他一眼,跟他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傍晚时的夕阳落下来一层光辉,给地面铺上了淡淡的金色,香樟树的叶子随着晚风晃动,叶子散着香味儿,底下的学生说说笑笑,脸上带着稚气的笑容。

    景存停下了脚步,回头朝身后看过去。在他身后不远处,少年身形跌跌撞撞,试图尽量远离人群。他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在他身上看不到朝气,像是某种生活在角落里的生物,阴沉压抑,浑身蒙了一层晦暗的灰尘。

    但是当少年抬头看向他的时候,那双乌黑的眼珠里却亮了起来,折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辉,整个人褪去了压抑阴沉,变得鲜活起来。

    然而少年很快就慌乱起来,眼神变得闪躲,匆匆地钻进了人群里,逃也似得跑了。

    景存收回了视线,看着那道背影,唇角却忍不住勾了起来。

    他的高中生活平淡乏味,没有什么酸酸涩涩念念难忘的早恋,也没有惊心动魄的大事件。有的只是睡觉补作业,拆拆情书,偶尔放纵一下逃个课。

    说他懒散也算不上懒散,说他努力却又没有特别用心。

    高中三年是他生活里淡色的调味剂一般,只是走个过场,并没有留下来特别浓重的色彩。

    他和班里同学的关系说不上不好,但是也说不上好。因为家世的差距,所以玩不太到一块儿去,别人看他,大部分都是像看别人家的孩子一样,大概是下辈子投胎的头号选项这种想法。

    景存也觉得自己投胎投的确实好,他家里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上面有个哥哥挑起来重担,剩下的基本不用他cao心,他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但是他也算不上命好,刚大学毕业,二十多岁的年纪,就出车祸被撞死了。

    ……

    高二下学期的时候他过生日,同学要组织出去聚餐,他之前拒绝了,这次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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