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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做了保安员 (第1/2页)
林翰在家里没呆两天就走了,不得不走啊,好家伙,整天面对大小两美女哀怨的眼神,他自己都感觉自己在犯罪。 这也就算了,有一次,辰兰的老妈,竟然怂恿辰兰那五岁的儿子叫自己为老爸。 差点没把林翰给吓晕过去,好在那孩子有些认生,没有叫出来。否则这关系是越来越扯不清了。 当然,林翰回去的另一个原因,是杨若梦打电话过来,说她们要去新宁县投标去了。让唐韵一起过去。 同时杨若梦还考虑到新宁县不大太平,特意恳请林翰一起去保驾护航。 虽然明得公司有强大的安保部,但是既然是杨若梦要求的,林翰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 二人回到明得时天已经晚了,林翰考虑到自己毕竟是个男人,住在唐韵家里不方便,便要去住旅馆。 唐韵是死活不同意,非得让他住下来。林翰没办法,只好住了下来。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林翰骑着他那二八大杠,唐韵坐在他的车后,两人有说有笑的朝公司骑去。 虽然有豪华的法拉利在,但是林翰天生不喜欢张扬,唐韵对于豪车又不敢驾驶,只能骑自行车了。 话说唐韵自己是有电动车,却因为要粘住林翰,当然要坐林翰车后面了。 林翰上次来,公司的员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等他走了后,所有的员工,在大玉兰大喊大叫中,已经知道他是杨若梦的前夫了。 更知道他如今是跟唐韵好上了,也因此,林翰成了公司里最热烈的话题。 关于他的传说,有了好几个版本。 有人说他仗着人帅,是个吃软饭的家伙。杨若梦对他忍无可忍,只好含泪跟他分了手。他就骗起唐韵来。 也有人说他太窝囊了,把好好的一个酒店给败掉了,被杨若梦给一脚踢了出去。 还有说杨若梦被风家大少看上了,不得已只好把林翰让给了她的小姐妹。 总之在所有的版本中,林翰不是窝囊废,就是吃软饭的。 这会儿,看到林翰骑着二八大杠带着唐韵过来了,所的人都在背后指指点点起来。 “看,软饭来了。” “嘘,小声点!” “切,怕毛线,这种人早就没有了骨气!” “对对,但凡有一丝丝骨气的男人,都不会去吃软饭的。比如我,哥们我情愿单身,都不会去吃软饭的。”一个酒茨男很是有骨气的说道。 旁边一美眉笑道,“那如果是杨董看上你呢?” 酒茨男不禁吞了一下口水,“那我肯定同意了,不过我那也不是吃软饭,我那是爱情。” 众人哈的一声笑了起来,到了你身上就是爱情,到了别人身上就是吃软饭的。 林翰此时已经跟着唐韵走进了杨若梦的办公室。 苗苗也在,正在跟杨若梦商量着事。看到两人进来后,立即笑道,“林翰,这次要麻烦你,做我们的临时保镖了。” “为了让你师出有名,把你暂时收编进我们的保安部,你没意见吧?” 林翰笑着点了点头,“行。” 杨若梦立即按下桌子上的通话键,把秘书叫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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