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07页 (第1/2页)
沿途的路上零星的散落着几幢小楼,基本上都是三层或者两层的高度,没有涂抹着好看的油漆,也没有贴着什么精致的外墙砖,只是普普通通的灰色水泥表层。 小楼基本上都带着个小院,有汪汪叫的狗,也有带着几只小猫在溜达的喵,还有小心翼翼地张望着汽车,目光带着迷茫的小孩。 开着开着,大约已经彻底钻入山沟里之后,原本零星的小楼变得密集起来,很快的便出现了一个不大的小村庄。 或者说,称之为村庄也有些勉强,只是一个聚居地而已。 温鹤珺找了块平坦的地方停了车,旁边就是铺晒着的玉米粒,这里大概是以前村庄的打谷场。 栾明黎率先推开车门。 他的手里提着一个有些破旧的篮子,因为使用频率过高的缘故,篮子的底层都因为沉重而微微向下突起,但依旧非常坚固。 两人循着记录的地址一路找去,很快地就找到了山脚下的一间屋子。 这间屋子看起来要比村庄里的其他要破旧一些,甚至不是水泥浇筑的,直接就是土砖暴露在天空下,边缘散落着零散的泥土和大片的树木和草叶。 不过这间屋子也带有一个小院,院子里用木头支架撑开了一个个晾衣杆一样的东西,上面悬挂着类似于粉丝之类的食物,在风中轻轻地摇晃着。 这不是一间手工作坊,更像是居住在这里的人们为了维持生计,而在日常生活之余准备的一些手工食物。 有一个小女孩正坐在门口,一脸认真的清洗着番薯,神情非常专注。 温鹤珺转头,朝栾明黎点了点头。 这就是昨天险些出了事的女孩,被红枫酒店委托采摘枫叶果实的小姑娘,名叫做萍萍的孩子。 也就是因为她的反应速度很快,运气又足够的好,才成功的让这一件事情无伤的解决——否则的话,按照刘豪原先的计划,他应该真的能够无声无息的放置好炸/药,将整个酒店给炸掉了。 所以,温鹤珺和栾明黎带了东西,想要感谢她。 萍萍听到声音站了起来,有些惊讶的看向这边:“是昨天的叔叔……” 她看向栾明黎,有些好奇地盯着他:“这个漂亮的小哥哥就是叔叔你昨天说的那个朋友吗!” 温鹤珺沉默了一秒。 我们两个的年龄明明差不多吧?为什么这小姑娘叫自己就叫做叔叔,一切换到栾明黎就变成了漂亮的小哥哥? 自己的脸也不算长得不好看啊。 按捺住询问栾明黎这个奇怪问题的冲动,温鹤珺勾勒出一个微笑,点头:“是的,就是昨天拖了你的福,救下来的大哥哥。” “真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