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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男友跑路了_分节阅读_21 (第1/2页)
在酒店里工作当然比在酒吧里工作更有前途,前任调酒师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就这样,他才迈出了找到况祁的第一步。 “小谭啊,”边渡的老板看他正往酒柜里摆白兰地,便叫住了他,道:“一会儿打电话再让他们送一箱金酒来,我看着金酒也不多了。” 初皑乖乖地点了下头:“好。” 他当时黑进系统给自己补履历的时候,没有再用初皑这个一听就不像现代人的名字,而是取了谭家卓的姓,又加上了自己当时的心情,给自己起名叫“谭思祁”。 谭思祁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学生。小时候家境还比较殷实,所以他学会了弹琴。但是后来家道中落,几年前父母也意外双亡,并没有给他留下多少遗产,以前的社会关系也基本上都不存在了。 大学毕业后,谭思祁没有去找其他的工作,而是靠着自己上学期间,在学校旁边的酒吧里勤工俭学得来的调酒技术,成为了一名调酒师。 初皑拿起电话打给了送货员,又叫了一箱金酒。 他放下电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 他的手指尖上,有一小部分变得十分干瘪,上面布满了皱纹,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的手。但是面积非常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指尖上其他的皮肤依旧十分饱满,不扒着指甲细看,这点皱纹根本就看不出来。 他又闭上眼睛,在脑海中感受了一下自己的手。确定了指尖的那一点变成了黑色的地方,在这一个月内也没有再扩大。他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这样的话就还好。 如果只是在进入世界的时候才会被反噬一点点,那么这点反噬根本不足为虑,他的身体足以撑到他找回况祁的全部灵魂。 与找回况祁相比,这又算的了什么呢?况且,到时候那家伙也可以轻易地治好自己吧。 两个小时后,酒吧里的人渐满,初皑的手里也忙了起来。他刚给两位女士放了两杯西瓜汁,便听见身后有人敲了敲吧台的桌子。 “一杯伏特加。”那人说道。 初皑回头,在看见吧台前坐着的男人的那一瞬间,感觉时间都静止了。 况祁。 他刚来边渡一个星期,就这么轻易地找到了况祁。 这简直是上天对他的恩赐。 “……喂,”男人眼中的异样一闪而逝,看了看他,又屈起手指敲了敲桌子,道:“一杯伏特加。” 初皑反应过来,冲着他露出了一个甜甜的微笑,道了个歉,又从头顶的置物架上取下了杯子,给他倒了一杯伏特加。 “请慢用。”他对他说道。 对面的人绅士地冲他点了下头,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 他的头发上依旧抹着发胶,神态中透着一股优雅从容的精英气质。他身上穿着一件衬衫,外面套了薄薄的羊毛衫,又隐去了他有些尖锐的精英气息的大半,看上去十分柔和。 坐在吧台前面的人此时正看着杯子里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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