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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3/3页)
是个□□里没东西的阉人呢? 他们这等人,不男不女,嗓尖无须,是这个世界上最是低贱的人,甚至还不如街边的乞丐。 因挨过那一刀,他下面受损,走路快了急了还会沥出些污糟来,处理不干净的话身上就会带着异味。 他这样一个叫人恶心的东西,就算小姐再是心善,也不会容他的吧。 贺穆清握着冰糖葫芦签子的手又紧了紧,清瘦的手背上蹦出了青筋来。 他害怕小姐这样一个温柔的人对他流露出那种嫌恶的表情来,他感受过小姐的好,受过小姐的温柔以待,他……好想永远被这样对待啊。 他好想就这样一直在顾家,做小姐的奴啊。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得隐瞒住自己的太监身份才是。 也好在顾家做的是香料生意,屋室衣物等都大量熏香,香气弥漫,他身上那些算不上重的气味不易叫人给闻见。 隐下那些个心思,贺穆清垂头吃着冰糖葫芦,长睫遮住了眼底的神色。垂着头,嘴唇蠕动着,他看到自己身上这石青色的棉袍,忽然想到一事,又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小姐既认为人人平等,为何将我带回了家中,而没有将那几个小乞丐带回去呢?” 他是极在意别人看中他的脸的,因一张好看的脸他受了太多的苦,内心深处里,他其实是憎恨着自己这张脸的。 他一点儿也不想有人因为他生得漂亮而待他好,所以总是忍不住试探。 “因为你就晕倒我家门口啊,我还给你丢到别的地方去?”顾和以说得理所应当,当然隐瞒下了身为一个颜狗而有的那么一点点见色起意。 她瞥了瞥贺穆清,叹了口气,脸上的表情忽然认真了一下,“世上的人是帮不完的。” 家里有点银钱,碰上了就叫她帮一把也无妨,只是若真把自己家当成收容所……那还是算了吧。她很佩服那种“大庇天下寒士”的襟怀,可却也不是什么自不量力的人。 不多时,贺穆清吃完了那冰糖葫芦,将签子放在了桌上,抬眼看着顾和以,“小姐,我用完了。” “嗯,那走吧,我得多看看这街上的铺子。” 馄饨摊斜对面的酒楼上,二楼雅间外的栏杆处站着一人,垂眸看着带人离开的顾家大小姐。 他不见得有多心善,但只要是个人,心里总会有那么点儿在乎的事。兴许是因为他干爹在他最是绝望的时候给了他十两救命的银子,他记得自己当时那在绝望之中涌出希望的感觉,所以这么多年下来,只要是瞧见落魄的孩子,总是不由得心软。 上位者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可能就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现在回想起来,他这辈子的改变,似乎就是从干爹给了他十两银子那天开始的。 顾和以帮了那孩子一把,兴许能改变那孩子的轨迹;他手上松一松,兴许也能改变顾家的轨迹。 只是这顾大小姐在自家的生意上实在是没开窍,可惜了。 …… 由于这大周朝太学推广的很是成功,所以但凡家中有些富裕银钱的人家,都会叫自家子弟去念个私塾、考个太学的,社会上学风渐浓。 清宁街上,卖笔墨纸砚与各类书籍的书斋不在少数。 顾和以带着贺穆清进了一家店面颇大的书斋里,书斋中的伙计瞧见一衣着华贵的女子领着小仆进了店,立刻面上带着笑迎上了前来。 “哟,您二位来看什么?” “我买些笔墨,要稍好些的。”顾和以也不懂这些,没办法自己挑选,只能道:“你看着来,贺穆清,你替我去跟着伙计看着些。” 叫了一声贺穆清,见他往书斋中架上的书册看了几眼,她又道:“你识字?” “奴……儿时也曾启过蒙的。”贺穆清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目光,低声回着。 他在后娘肚子里的弟弟出生之前,他爹还是叫他去跟着村庄里的私塾先生上过一年多的学堂的,他们那边穷乡僻壤,上学堂念书不用银钱,只要拿着二斗米去,就能念上一年的书,村里许多孩子都会一块去跟着那个先生念些书,识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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