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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第2/2页)
,准时停在了青春街道的入口。 按理说像圣诞节这样的好日子,今夜的青春街道应该更热闹才是,不过因为恰好赶上音乐狂欢节,主办方指定500名观众入场,所以外街道看上去冷冷清清,大家目前都集中在青春场馆里,等待着与富有才华的音乐人们,一起享受这场盛宴。 程骁之前还存在着疑惑,钟晓笛到底有什么本事,能不需要门票就直接靠刷脸进场,结果到了才发现,原来她真的可以。 她只是点了个头,门口检票的年轻男孩就笑容满面地请她进去了,而且还熟络开玩笑:“今天差点儿迟到哦?” “是啊,还好赶上了。”钟晓笛也笑,她随手一指身后的程骁,“这是我朋友,没订着票,待会儿就让他坐我座位上行吗?” “行啊,呦,那还是贵宾席呢。” “是,便宜他了。” “……”没有票的程骁举止很低调,直到确信已彻底进入了场馆,他才一头雾水地问钟晓笛,“敢情我要坐你座位上啊?那你坐哪?” 钟晓笛正低头察看自己的吉他包,闻言懒洋洋地答了一句:“我溜达溜达,不固定在一个地儿坐着。” “哈?”程骁更好奇了,“那你今晚特意穿得这么花里胡哨,就是为了到处溜达吸引注意力?” 说到花里胡哨,倒也确实不算冤枉,且看钟晓笛今晚的一身打扮,上衣是彩色扎染风格,牛仔裤腿缀满了流苏和亮片,再配一双铆钉短靴——不仅如此,她还梳了脏辫,连妆画的都是小烟熏。 钟晓笛嗤笑一声:“我是为了在这淘着个男朋友,怎么,不允许吗?” “……你厉害。” 这时主持人已经开始登台报幕并介绍音乐节嘉宾了,每当他念出一位嘉宾的名字,台下观众都要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frank,星辰荣耀,俏猫,李鲜橙,夜笛…… 在听到夜笛的名字时,程骁握紧双拳,很激动地低声说了句:“yes!” 钟晓笛猛然转头看他,神色古怪:“你喜欢的音乐人是夜笛?” “对啊。”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八个月前就开始喜欢了,她所有的歌我都会唱——上次的音乐节我没时间参加,这次特地想来看看她的真容。” “……她真容没什么好看的,不用抱太大希望。” 程骁不高兴了:“说什么呢?夜笛不管长什么样子,那也是我心目中的小仙女,我爱的是她的才华。” “噢……” “你噢什么?” 钟晓笛忽而笑了,她拎着自己的吉他包起身,将他按在了座位上。 “没什么,只是希望你记住自己说过的话。” 她绕过vip座位,悄悄走到很远的地方,掀开幕布进了后台。 凌晨四点,音乐节进程过半。 场馆的气氛已经被完全炒热,在四面环绕的乐声中,各色的灯牌和荧光棒连成了一片灯海,看得出,虽然这里不是什么巨星演唱会,但大家支持音乐人的热情却没什么两样。 平心而论,程骁听其他人的歌曲没什么大感觉,他甚至还有心情左顾右盼,找夜笛的灯牌。 夜笛灯牌是明快的黄色,在一堆蓝色紫色的冷色调里,显得格外亮眼。 是专属青春的颜色。 他突然有些懊恼,自己应该也定制一个高级灯牌才对,还是经验太少啊。 拜托,什么时候才到夜笛的顺序? 幸运之神仿佛冥冥之中听到了他的呼唤,此时主持人再度上台,笑容满面地举起话筒。 “对于即将出场的这一位音乐人,相信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她去年年底以黑马之姿,凭借一首《城市孤狼》杀进‘不夜乐’官网的金曲榜,此后连续四首高质量单曲均成绩卓然,并在各大社交软件上引起不俗反响。她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迷人烟嗓,被众多歌友们称作‘暗夜的吟唱者’——接下来,让我们掌声欢迎,夜!笛!” 台下掌声雷动,有几个女孩已经配合地尖叫起来,把荧光棒挥舞得像风火轮。 舞台上,乐队已准备就绪。 灯光骤暗,只有一束追光打在了正中央的位置,那里还有一把专供演出的高脚椅。 娇小身影缓步从后台走出,手里拎着吉他,姿态悠闲。 她彩色扎染的上衣,和坠着流苏亮片的牛仔裤,在光下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感,显得异常帅气。 她在舞台中心站定,调整了一下话筒,而后目光微转,望向了vip座位的程骁。 她在他震惊又难以置信的视线中,挑眉一笑,像只不羁的小野猫。 “很高兴今晚与你们相遇。”她说,“我是夜笛,一首《城市孤狼》,带给大家。” 第23章 咖啡糖 “我是这城市间一匹孤狼, 被困于钢铁牢笼的名利场, 你看那黑白不分的肮脏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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