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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第3/3页)
陆辞笑着解释:“此为臣亲眼所见,可谓千真万确。他所用方法无他,不过先探查得野猪出没之地,旋即耗费十日,挖地数尺,上铺设干草枯枝……” 只不过陆辞有所不知的是,这个叫太子都听得津津有味的‘狄青猎野猪’的故事,狄青设陷阱的最初目的,却非如此。 狄青起初其实是想逮只麂子给陆辞补补身,才将这陷阱挖得这么深,就为困住身形矫健,腾跳厉害的麂子。 结果那么多天的心血,却叫一只大大咧咧地偶然路过、皮糙rou厚的野猪给踩了。 他万分心痛之余,唯有将错就错。 令狄青倍感安慰的是,对这头被五花大绑,用木车送上门来的活野猪,陆公祖也很喜欢。 哪怕为此挨了对方一顿狠骂,狄青也甜滋滋的,在被窝里偷偷乐了好久。 狄青唯一不知道的是,陆辞料定了他不肯收,就将买野猪的钱给交到了学舍里,让学舍里人再用回他身上去。 将这不长不短的小故事讲完后,陆辞向一脸神往的太子最后总结道:“欲猎凶兽,需先令其耗尽精力,力竭而无法伤人时,再出手收之,殿下认为如何?” 赵祯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这章里出现的事情,其实是我化用了史上发生的真事。 史上再次进献天书的人,其实是寇准…… 他彼时被罢相,太过心急回去,于是晚节不保了。 我这里有了改动,主要是陆辞起的作用,时间线事件线都乱了,还有个原因,就是我不愿看到寇准如此吧。 以下是具体内容: 天禧元年(1017)年底,有两个巡查皇城的亲从官,发神经一般动了怪心思。 他俩被玉清昭应宫的“天书”和各类法物、珠宝、金银诱惑得忘了生死,决计要“盗宝”。很难设想他们盗了这类东西要做何用场,放在家中,胆战心惊;倒手出卖,没有市场——谁敢买?但这两个不逞之徒,却要做这么一场泼天大胆的梁上事业。到了他俩夜宿长春门时,就用一把钢刀,慢慢撬开了墙壁,进入玉清昭应宫,居然还就将“天书”等物盗走了!但大宋神探很快破案,盗贼被砍断双手示众三日,而后正法,二人所部主管将校降职处分,皇城司官被罚铜。 此事很有可能启发了一个叫朱能的人。 朱能本来是一个团练使家中的仆人,史称此人“性凶狡”,不是善茬。当时宫廷的大宦官周怀政正在内庭用事,很得真宗信任,不少人都在巴结他。朱能就想尽办法贿赂周怀政的亲信,得以见到这位大宦官。在“神道设教”的举国气氛中,朱能也开始大谈神鬼怪异之事,周怀政被他诱惑,就推荐他来做官。当时真宗晚年身体欠佳,朱能做了御药使,领了一个刺史。 朝廷有命在陕西终南山兴修道观,朱能以永兴军巡检身份,经营其事。跟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殿直刘益,他俩在一起就开始施行“头脑风暴”,大搞神怪创意,造作“符命”,假托“神灵”,指点社稷之“吉凶”,评说臣辅之“善恶”,凡此种种,仿佛在朝廷之外,另外设立了一个带有巫术性质的清议机构。 终南山所在地,恰是寇准第一次罢相外放的永兴军暨陕州辖境。朱能知道寇准大名,又在寇准麾下,很是讨好老相公。 寇准一生自信,喜欢人来趋附于他,所以对朱能这类“怪力乱神”行为,“依违”而已,或赞同或反对,不做更多干预。但朱能却想借助寇准的名望,将神道事坐实,因此一力拉寇准下水。 天禧三年(1019)三月,朝廷收到了寇准的一份奏章,说有“天书”降在辖境乾祐山中。朝廷内外一看这奏章,就知道不应该是寇准干的事,因为寇准一向反对“神道设教”。但真宗不怀疑。 永兴军献“天书”一事,最有可能的是参知政事丁谓。 丁谓明白得很,如果寇准来献“天书”,真宗重新起用寇准,寇准就会对我丁谓感激涕零。而寇准“洗心革面”,由不赞同“神道设教”转为“敬献天书”,这就等于向我们丁谓一派做了投名状,不怕不跟着“我们”走。此外,王钦若作为我丁谓最大最实在的竞争对手,引入他的“宿敌”寇准,也是最好的人生战略布局。此之谓“一石?三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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