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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地挑选了“玛依拉”这个名字给她,意思是草原上最美的香花。 秦珊珊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她要做就要做最好的那个,草原上最美的花朵算什么?要又美又香才是顶顶的好呢。 她生来就是这么个性子, 所有的事情都要压人一头,争强好胜得让人完全不想攫其锋芒;再加上她又是乌扎卡族的圣女, 还真没多少人敢跟她对着来,所有的好东西都要被捧到她的面前任她挑选。 时间一久,秦珊珊便悄然间养成了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总觉得普天之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自己的, 如果不是,那也没关系, 只要动手抢过来,抢到自己手里, 那么这也就是自己的了。 所以后来, 秦珊珊在知道自己突然多了个胡人和汉人混血的亲眷之后, 内心其实是非常不乐意的。 胡人的部族概念更重一点, 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姐打小就没在族里生活过, 秦珊珊也就跟她亲近不起来;而且这位表姐还要跟她生活在同一个帐子里,这不就意味着以后哪怕是为了面子问题,自己的好玩的好吃的也得分给她一半么? 不过哪怕她心里的小算盘都打得震天响,也没在面上表现出多不喜欢薛书雁来,最多就是在看见族里的那些特别排外的家伙们欺负薛书雁的时候,完全漠视就是了。 这不能怪她,委实是胡汉两族的相处日渐水火不容,就连秦珊珊自己都不太喜欢汉人呢。 她一直觉得汉人不过是被秦皇建立起来的长城保护在里面,白白地占着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的羊群而已。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君子六艺,什么道德伦理,全都是那群腐儒用来掩饰自己的懦弱的借口罢了! 直到那晚,乌扎卡族内乱,薛书雁一身是血地护着她仓皇奔逃了出去。 两人的身量小,武功底子又好,沿途一路走来,只要把两人过分突兀的胡人特征遮掩住,便总有好心人愿意施舍一点闲钱,或者给一点食物让两人得以果腹,就这么一路磕磕绊绊地来到了中原,上了忘忧山。 秦珊珊对此很不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之前对你可不算多好。” 哪怕都到了这个相依为命的地步了,薛书雁依然摆着那张从没什么明显表情的脸,说出来的话都像是在数九寒天里从屋檐上砸下来的冰棱子一样: “我知道,你放心,我也不喜欢你,我是会记仇的。” “但你是乌扎卡族最正统的圣女,如果真的想要报仇雪恨、回草原去的话,你是唯一的正统。” ——啊,正统。 按照汉人那边的儒学正统,对这一套东西再推崇不过了,秦珊珊这才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汉人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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