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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惹~”顾澜笙都不知道自己错哪了,总之求饶就对了。 陆思羡无奈,“好啦,麻麻抱你去吃饭~”陆思羡抱着顾澜笙去浴室,作为被欺负的一方,顾澜笙享受了奢华的待遇,全程贴心的沐浴服务,顺带按摩,“你很会做马杀鸡诶,我都要睡着惹~”顾澜笙靠在陆思羡怀里,软绵绵的一摊,打了个呵欠。 顾澜笙太困,要不是肚子饿,她可能直接就去睡了。 陆思羡全程投喂,顾澜笙舒服地惬意哼唧,“mama回来了,你也在我身边,我走上人生巅峰了。”陆思羡夹了一块茄条,“啊~”顾澜笙小嘴一张,茄条一根,米饭一小勺,顾澜笙噶叽噶叽咬了一会,想起什么似的,抓起陆思羡的手指噶叽噶叽咬了两口。 久违的熟悉感,陆思羡怔了怔,继而笑出声,故意问:“身体没吃饱?” 顾澜笙使劲儿咬了一口,哼了一声,顾澜笙隐约记得,她似乎曾经很喜欢这个动作。 对于外界的一切,若是感觉到不真实,她会用自己的方式去确认,就像是陆思羡,她在催眠昏睡的日子里,梦里梦见的陆思羡都是假的,她每次噶叽噶叽咬几口,嘴巴里其实都没东西,陆思羡的表情也不会变化。 陆思羡和顾澜笙想的不一样,陆思羡想的是顾澜笙小时候,她记得初见顾澜笙时,小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饿了,抓着她的手指头就啃。 顾澜笙的幼年时期,啃手指占了大部分时间,尤其是啃陆思羡的手指头。 小孩子都有这个习惯,顾澜笙也是如此,但只要有陆思羡在,顾澜笙从不啃自己的,连睡觉也要抓着不放,为的就是醒来的第一口,能咬到陆思羡。 其实在那之前,陆思羡一直觉得小孩子啃手指很脏,陆思羡打懂事时起,就没再做过幼稚的行为。 别人家的小孩子,陆思羡也不是没遇见过,她都不喜欢,更别提碰她了。 唯独小小的顾澜笙,陆思羡第一眼见就觉得可爱,睫毛卷翘浓密修长,大眼睛乌黑发亮,小鼻子不开心时还会皱两下,小嘴一刻不闲着,不是啃她手指头,就是要喝奶。偶尔奶瓶里喝光了,顾澜笙还没喝够,就喜欢抓着陆思羡的手指头裹着,不时还咂摸两口,仿佛真的在喝奶。 同样的动作,小时候陆思羡只觉得顾澜笙可爱痒痒的,现在陆思羡的身体却会有强烈的反应。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啊,陆思羡感慨,指尖按了按口腔里的柔软,“再咬我,我就把你办了。” 顾澜笙立刻怂了,她现在身体还软绵绵呢,吃完饭说是要睡觉,顾澜笙却精神了。 陆思羡刷碗,顾澜笙陪在身边,陆思羡主动聊起了傅青辞,“咱们下周一起去杭州吧,我想看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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