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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真勤快呀。” 看着沈茵一幅“你也会做这些杂活”的模样,程瑶忽然有些想笑,却还是忍住了。 “我少时也是做惯了这些的。” 在军营的多年时光里,她虽然已经完全活成了另外一个人,回到家再低头做这些时总有些笨手笨脚,但也不至于就把少女时的东西都忘了个光。 况且,她要是不重新学着来,她娘就要替她动手了。这位年过五旬的老人家,省吃俭用二十年,唯恐自家的钱到了外人家里,是怎么说也不答应雇人帮忙干活。一听到价钱就直摆手,觉得不划算,就做这么丁点事情,一个月居然胆敢要那么多钱,还不如让她自个来呢。 唯一一次大手笔,就是替“程珩”娶了一个水灵灵的俏媳妇儿。这有名有份,入了他们家户籍,是要待一辈子的家人,多花些钱也是理所当然的,她家当年不也是向程家要了三十两彩礼钱么? 而且这程珩还是个假的,其实是她的小女儿。这是怎么说也会委屈了沈茵了,再多给沈家些钱什么的,只要咬咬牙,也还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诶,我倒是给忘了。” 沈茵笑着说完,也是这时候才注意到,这书房里连个可以躺人的竹榻都没有。 沈茵眉毛一挑,所以程瑶平时睡在哪?睡椅子上?睡书桌上? 程瑶看着她一动不动地在那站着发呆,不禁问:“你怎么了?” 沈茵连忙回过了神来,说了句没事就准备要回去吃饭。 结果,她才刚刚绕过了书桌,一双眼睛便不经意地瞥见了书架上的一本旧书,她的脚步也忽然一顿。 “昭……昭……昭明……文选!” 她仔细确认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放心大胆地将名字给说了出来。 程瑶难得露出了稀罕的表情:“你识字?” 听到这个问题,沈茵不禁飞红了脸。 “也就识得几个简单的字,我过去缠着我家阿兄软磨硬泡让他教我的。” 沈茵爹娘当年也是对儿子寄予了厚望,特意攒了钱把他送了进私塾,满以为能教出个状元来。结果谁知他学了那么多年竟是连个童生都没看见过,就索性让他回家接着做豆腐生意了,在那之后,他便彻底懒得教沈茵认字了。 而这本《昭明文选》,沈林当年读过,一旁的沈茵自然也对这四个字有点印象。 听到沈茵这么说,程瑶顿了顿,道:“倒是很巧,我也是兄长教我的。” 在早年程珩身体还没那么差时,也是被程母给送进了私塾念了几年书。一直到后来他病得实在不能每天这么走动了,才停了,然后他就索性自己当了先生,天天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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