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做大佬[穿书]_第12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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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6节 (第3/3页)

看。

    这在后世随处可见的小技巧,与这个时代而言,成了一种新潮。配上它与以往吃食店铺不一样的装修,热情周到的服务。沈食记更是成为了京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就这样,时间不知不觉来到了1980年。

    从七九年年底开始,黄金再度猛涨,到八零年初,达到顶峰。

    一月,沈煦又一次前往港城。

    此时,黄金的价格已经高达八百三十二美元每盎司。

    沈煦账户里的钱也变成了令人眼红不已的两百三十六万。

    将其全部取出,沈煦没有再买任何股票。贾经纪为此哀叹不已。毫无疑问,沈煦在他心底不算股神,却也算是难得一见的高人了。他本还想跟着高人取取经。结果高人急流勇退,不想在股市混了。这让他十分遗憾。

    不过,也仅仅只是遗憾了一会儿。贾经纪依旧秉承着自己良好的职业素养,帮沈煦办好手续,没有做出任何为难阻碍之举。

    沈煦对此很满意,他另给了贾经纪一项生意。

    “我手头目前有约莫三斤重的黄金,你帮我找个买家卖出去。价格你来谈。卖了多少钱,我给你百分之五的提成。”

    贾经纪僵在当场,“三什么?三十克?”

    哦,不可能。以这位沈老板的手笔,怎么可能为区区三十克黄金找买家?

    “三百克?”

    贾经纪摇了摇头,还是太少了,不符合沈老板的身份。

    “三……三……”

    沈煦轻笑,“你没听错,就是三斤。一千五百克。”

    贾经纪:……

    垂在身侧的双手遏制不住的颤抖。

    三斤,这是什么概念!

    四十多万啊!不是港币,是美金!四十多万的美金!而百分之五的提成,也至少有两万美金。这可是千载难逢,天上掉馅饼的好机会。错失了,光靠他在股票中心干经纪,这辈子不吃不喝,累死累活都存不下这么多钱。

    有了这笔钱,他可以买房。他的孩子可以去好学校。他的妻子不用再辛苦给人打零工补贴家用。他们一家都能过上优越的生活。

    贾经纪看沈煦的眼光宛如看再世菩萨,就差没跪下来给他磕头。

    “沈老板放心,我一定给你找个好买家,卖出高价!”

    卖的越高,他得到的提成也就越高。

    沈煦点头,将此事交给贾经纪,便不再去管。

    这回,他在港城停留了七天。

    第一次来港城,他留的时间最长,却忙于股市与扫货,并不曾好好看过这个城市。第二次,他只呆了短短三天,从股市账户取了钱,扫了货便匆匆离开。

    这次沈煦余留了七天时间,除了必要的扫货,还能有至少四五天的空闲。沈煦趁着这几天,将港城好好逛了一回,甚至买了一回马球,投了几注□□。

    沈煦并不是赌神,也不是赌徒。他对□□没多少兴趣,只是想着既然来了港城,见识一番,怎么着也得凑个热闹,是全然没想过能中的。可最后,他居然真的中了,只是中的不是头等奖,只有区区一千多块。还是港币。换算成人民币也就几百块。

    虽然对沈煦来说,这点钱不多。但对于很多内地和港城底层人民来说,已经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

    沈煦看着自己手上的奖金,再看身边垂头丧气,因为再次输了而骂骂咧咧的人,有些恍然。

    这算不算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第七天,沈煦收到了贾经纪的消息,买家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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