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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玛用手潇洒的一撩卷发,说:“不知道,应该是从京都过来的吧!” 林惜时见他们嘀嘀咕咕的议论自己,忍不住也用那种奇怪的语言道:“各位好呀。” “察尔!她会说我们的话!”哈尔玛惊奇的看向她,说道:“带她回寨子吧!” 她身后的卷发青年揉了揉蓬乱的头发,道:“这倒是无所谓,但提前说好,你要将自己的食物分给她。” 于是,哈尔玛将林惜时拉上马,绝尘而去。 。 北国地广人稀,土地贫瘠。人们需要时常迁徙,为牛羊寻找水源与土地。人们大致分为五个部分,在辽阔的荒野上分布,以雄鹰通信。 最大的部落由喀达尔带领,北国语中的“荒原之王”。林惜时被带回来的则是第三部 落的一个小分支。 就算只是小分支,却还是驻守了不少人。一片稀稀落落的草原上,有着不少帐篷,像白白胖胖的蘑菇一样。 林惜时被马颠得快吐出来,无比想念逐风和温柔的江逐曦。到了之后,她摇摇晃晃的站着地上,脸色苍白。哈尔玛却完全没有察觉,兴奋的拉着她在部落里横冲直撞,最后把林惜时安置在自己的帐篷里。 靠着系统的外挂,林惜时可以说一口流利的北国语,完完全全没有口音那种,故而哈尔玛他们都对林惜时很有好感。 林惜时随便的编了一个凄惨的身世,他们便毫无戒心的相信了,表示林惜时可以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草原人性格爽朗大气,说话有一说一,从不扭扭捏捏。林惜时也与他们相处的十分舒服。 哈尔玛经常带着林惜时四处溜达,虽然荒野没啥好看的,林惜时还是发现了熟悉的东西。 一朵鲜艳的红花,在黄土上突兀的开着。这种花荒原到处都是,但总是“形影相吊”的,通常一次只能发现一朵。 初点妆? 见林惜时蹲下了研究那朵花,漂亮的草原姑娘哈尔玛也蹲下身来,道:“小心些,这花有毒哦。” 林惜时道:“嗯,我知道。”——因为江逐曦说过的。 哈尔玛笑着摘下花:“这花我们叫‘颇尔森’,你们京都的称呼好像不同?荒地上到处都是,可以捣碎了抹在箭上,无论多凶猛的动物——”她伸出双臂,比了一个拉弓的姿势:“只要中箭,十步之内必倒。” 。 住了几十天,林惜时和他们彻底熟悉起来了。 这天,部落首领收到送信的雄鹰,整个部落突然沸腾了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林惜时看到哈尔玛和她哥哥察尔一大早便起床,正在屠宰牛羊。 “是有节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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