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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沈明辉很想把这份离婚合同撕碎了, 任性的说一句你想都别想他是不会同意的。他其实是知道的,她在排斥他。不过并不是厌恶他本人, 而是不喜欢他施加在她身上的束缚。 她向往自由。 最后沈明辉还是叹息了下说道:字我可以签,不过我有个条件, 我们离婚的事情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沈氏的利益和股市稳定,除非必要你不能公开我们已经离婚的事情。 能强留住人,却强留不住心。 他是不会给安景然那个大尾巴狼留下任何机会的,真要把人强行禁锢在身边, 这样做只会把她彻底的推离开越远。 他再也不想折断她的羽翼了。 尝试过一次已经让他很明白后果是什么了,那种结果不是他想要的, 而且他也不想从她眼里看到恨这种情绪。 沈明辉冷静的道:另外,在子昂高考完之前我们必须住在一起。顿了下沈明辉继续说道:这栋房子我可以过户给你。只要他们还在同一屋檐下, 一纸合同而已并不重要。 再说, 离婚了还可以再复婚。 他是个成功的商人,知道怎么及时止损。即使面对败局也要想办法榨干剩余所有能利用的东西,把其最大利益化。 子昂以后继续跟你住, 我来看望他你不能阻止。 这可是他最大的王牌,儿子只要继续留在这里就相当于在她身上栓了根线,他只要顺着线头走就不愁摸不着人。 最少比安景然那个贱人要强一些,至少他以后过来找她不需要想理由。这么一对比,沈明辉心里顿时痛快不少。当得知还有人过得比你更加苦逼, 心里就会舒服很多。 君卿一没想到沈明辉会这么痛快,再说他提出的条件也合情合理,她也不好做的太过绝了,点头同意道:可以。 她只是想保持单身狗的清香。 以前在自己的世界里她也是和姬友同居在一起的,至于沈明辉还住在这个家里,就当是一起合租的闺蜜了。 事情谈完。 沈明辉拿起笔,觉得宛如千斤重。以往他能在一秒钟内签署一份合同,现在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却用了一分钟。 按下手印。 最后他故意卖了一波惨:我现在无家可归了。 君卿一看着合同上的签字,顿时感觉到屋内弥漫着一股清香的味道,她把属于自己的那份收好,心情很是灿烂。 摆摆手:放心,安置你的地我还是有的。 他要是当个好房客,那就按照高规格对待。如果想要当个恶客,呵呵,院子里金毛隔壁还有空出来的一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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