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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女儿媳妇都支持她,周志红心里舒服多了,她拿手帕把眼泪擦了,嗯,我不求他了,我自己去,来,都吃饭。 程钢这顿饭吃的是度日如年,他没有想过跟韩萍将来有什么,在他看来,韩萍是他的知己,是他在商业局里最美好的一段友谊,可现在自家非要韩萍相亲,程钢心里跟压了块大石头一样,再看着跟程铃挨肩坐着,边吃边聊的妻子,他心里又是一阵儿难过,妻子什么都好,可以说处处都比韩萍好,他还想着另一个女人,是不是太贪心了 程方悟把程钢的心思猜个八/九不离十,他倒也享受这个过程的,想当初,他也不是没有挣扎纠结过,一边儿是自己的情人,虽然不貌美但年轻,对自己痴心一片,还有强势的家境。 另一边,是自己的糟糠妻,早已不再年轻貌美,但对自己照顾的悉心周到,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如果跟她离婚,肯定会被骂成陈世美。 怎么了今天的米太硬了程方悟看着程钢碗里几乎没动的米饭,要不我给你下碗面他突然同情起程钢来。 没,没什么, 程钢慌乱的往嘴里扒着米饭,我吃,吃着呢! 被抽调到日报社之后,程方悟就彻底忙起来了,虽然这并不是他真正想要的,但好在有朱耐梅暗中帮忙,他管拍照片,做采访,而朱耐梅会在晚上,帮他把一个个先进人物的故事汇成一篇篇报道,这让他轻松了不少,也让报社主持这次项目的老编辑赞叹不已,直说程方悟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一个人可以把几个人的活儿给干了,比那些男同志们工作能力还强! 初到一个新单位并不好混,好在程方悟是老油子了,一去就把姿态放的极低,而且还明里暗里说明了,他的本意并不在报社,比起跑一线做采访,写各种新闻稿子,他更喜欢做纯粹一些的文学创作。 朱耐梅的性子偏内向,下去跑现场实在不是她的强项,就算是这阵子一直全程看着程方悟摄影,冲印,但真的换上她的时候,出来的作品还是叫人不怎么满意。 所以两人商量了,如果真的要调动工作,朱耐梅最合适去的,应该是文联下属的《百花》杂志社,最好做个文学类编辑。 将来朱耐梅跟程钢离婚了,朱耐梅也有时间带孩子,也不影响自己的文学创作。 无欲无求只争着干活儿的程方悟很快的得到了报社上下的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唉,我越看,越觉得自己跟程大哥的差距大啊,小光团看着忙的团团转的程方悟,他是那种走到哪儿都会发光的人。 系统哼了一声,程钢不也是么你当初喜欢上程钢,不也是因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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