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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3/3页)
然被拧成了包子褶,眼角和嘴角被掐到都快亲密接触了,疼的他差点直接跳起来。 “脸皮太厚,真恨不得手边有个锥子!”生恩和养恩都这么随口拿出来消遣,冷血冷心的东西,凌霄再想到自己的孤苦伶仃,刚才才涌起的一丝感佩之情直接随风飘走了。 空气一时凝结,良久,凌霄一边捏着凌安之的手臂,还是沉吟着忍不住问:“将军,我看攻打梵城其实二十左右天的时候时机就成熟了,你这么做是为了让二哥凌云更着急吗?” “说什么呢?我是那么公私不分的人吗?两军阵前务必事无巨细,火候差一点都差很多!”凌安之凌然正色,在烛光里犹如玉做的雕像。 凌霄被晃了一下狗眼,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有点内疚。 紧接着听到凌安之大大方方的承认:“也有。” “……”真是没救了。 第4章 孤城无援 其实这样安静祥和的时光已经很久没有了,最近凌安之和凌霄基本就是连轴转的。 凌凌河上冰塞川,将登昆仑雪满山。 拿下了梵城之后,第一场雪劈头盖脸的就砸了下来,气壮山河、蜿蜒万仞的昆仑山、玉女峰整个笼罩在碎玉琼花般的皑皑白雪中,云绵绵雪漫漫,和白茫茫的草原连成了一副惊天动地的河山画卷。 凌凌河上已经冰块翻滚,气温降低的格外快,预示着今年生计艰难。此时就知道游牧民族其实比大灾之年的难民还不如了,难民饿急了,还能吃点草根树皮;而此时关外的游牧民族饿急了,存粮一吃光,也就只能吃冰吃雪了。 回纥大军五万骑兵已经集结完毕,小股的势力常来不怀好意的试探,对关内的所有能吃、能住、能睡的物件垂涎三尺、虎视眈眈。 回纥作为资深的游牧民族,多为骑兵,长于射箭和闪电战,作战悍不畏死,且关外战马资源丰厚,每个骑兵经常是带着几匹马,极为难缠。 社稷有难,作为安西屏障的凌家军一步不敢退。凌云仰仗着地形和关隘,一边勉力和回纥周旋,一边向朝廷请求火炮营和骑兵的增援。 黄门关守军只有六万人,且骑兵仅有可怜巴巴的一万人。配备的武器装备还是四五年前老凌河王时期的,纵使勤于保养也掩盖不住古老和过时,任谁看了都觉得凭借此种“古董”难打胜仗,兵力战备不足一目了然。 凌安之临危受命,被封为安夷将军,凌云看着这个总是生不逢时的弟弟,心中暗暗的叹了三口气,刚刚崭露头角就被安排了一个送命的差事——负责安西军的前锋部队。 凌云少帅压力更大,负责中军统领黄门关战备。 以前是凌安之在狼场负责黄门关的后备,干的有声有色,而今他变成了前锋,听了他内举不避亲的推荐,凌云将之前粮食后备的问题交给凌安之曾经的小跟班,一直跟着凌安之在狼场混了几年的雁南飞去交接。 ——那小子又机灵又吝啬又怕死,将三种特质正正好好的绝妙糅合在一起,别说,后勤官当的有声有色。 凌安之和凌云兄弟联手,夙兴夜寐,将连营扎在城外饮马镇和凌凌河畔对城门形成掎角之势;又在黄门关前抢工修建了铁栅栏、绊马坑等防御工事,每日早晚不间断巡营。 回纥骑兵意欲入关,小股部队往来试探的厉害,凌安之找到机会就抽冷子追击剿灭一下,防止敌军气焰过于嚣张,半个月不到已经和回纥的小股部队交手了五六次。 回纥王子那哈达带着骑兵,已然驻扎在了距离黄门关百里之外的地方,距离黄门关,凭借马力,一天就可以到达。 这日早晨,凌安之、凌霄和方文杰带着六百骑兵,正在距离黄门关二十里处巡哨,刚过了山丘,就远远的遭遇了一片乌压压的回纥骑兵。 左翼将军方文杰四十来岁,留有美髯,见有军情当即满脸肃穆,抄起马鞍桥上的千里眼就开始观察:“三将军,想不到回纥骑兵已经越来越近了,对面的骑兵估计有五六千人。” 说话间回纥骑兵的马蹄声和嗷嗷乱叫声已经听得见了,看到了大楚部队的军旗犹如苍蝇见血,快马加鞭就向他们冲了过来。 方文杰横刀立马,一缕美髯在风中呼呼飘动:“三将军,敌众我寡,你和小将军带着五百人快走,我带一百骑兵殿后!” 凌安之用眼睛丈量了一下回纥骑兵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在背后将神臂弓拿了下来:“距离太短,回纥人多势众,这么多猎狗撵狼群都能撵上,何况是撵我们这几个兔子,传令下去,列防御阵型,准备应敌。” 方文杰久在阵前与游牧民族的部落周旋,知道野蛮人的勇力,阻止道:“三将军不可,我认识这股子游骑兵,是回纥的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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