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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454节 (第2/3页)
“是。” “为何?” “啊这.” 还能因为啥? 当然是因为完颜构建炎南渡以后,抛弃父兄,以“莫须有”的罪名冤杀岳飞,签订了《绍兴和议》,宋金两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为界,从此“南自南,北自北”。 如此一来铁血大宋的三冗问题就被神奇地解决掉了,而偏安一隅的南宋财政情况极大富裕,而南宋的理学家们不需要面对搞钱的压力,自然就可以重新站在道德高地上对着“利”指指点点,甚至将“义”与“利”、“天理”与“人欲”彻底对立起来。 至于燕云、两河、关陕、中原、山东、淮北等地的汉人百姓,都说了“南自南,北自北”,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陈亮想倡导事功之学,收复中原,那我一定要把你驳倒、驳臭。 哦,忘了说了,辛弃疾那首著名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里面的“陈同甫”,就是事功之学也就是实学的代表人物,陈亮。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梦里想去吧。 所以,汉唐-北宋-南宋,关于“义利观”的思想脉络转变,便已经是一目了然了。 汉唐的主流是“义利两有,重义轻利”;北宋有张载主张“利之言利,犹言美之为美,不可一概而论”,也有二程主张“和于义乃能利物”;到了南宋朱熹则是极为偏激地主张“君子只见得义,小人只见得利”。 而这一切哲学思想的转变,都是因为时代背景不同而产生的,与时代的经济条件密不可分。 事实上,当“义利观”的转变与时代的经济条件紧密结合的时候.难道不已经是一种答案了吗? 等朱高炽给朱棣解释清楚的时候,汪与立也终于结束了思考。 一滴汗水从他的额头滑落,坠落在团垫上晕染开来,汪与立的脸色已经有些微微发红了,老年斑显得异常刺眼,显然刚才的思考耗费了他大量的脑力。 事实上,辩经跟围棋是极为相似的,国手对弈,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绝非妄语,而像汪与立和卓敬这种上了年纪的老人相对跪坐辩经,还是在万人瞩目的环境下,对生理和心理更是双重考验。 不过卓敬的优势是,他比汪与立更年轻,身体素质更好。 汪与立八十多了,他“才”六十多。 汪与立缓缓开口,声音已经有些嘶哑:“二程有言,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太祖高皇帝固然德被四海,天下赤子莫不感其恩德,然和于义乃能利物,岂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人皆知趋利避害,圣人则更不论利害,义当为与不当为,便是命在其中也。” 前面的意思很简单,不用翻译,唯有汪与立的最后一句话,引用自《朱子近思录·卷七》第二十六条,原文是:“孟子辩舜、跖之分,只在义利之间。言间者,谓相去不甚远,所争毫末尔。义与利,只是个公与私也。才出义,便以利言也。只那计较,便是为有利害,若无利害,何用计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趋利而避害(后续同上).” 这里要注意的是,大儒辩经,引用的先贤话语绝不是随便引用的,不是说觉得哪个应景,就用随便拽一个,而是在回答得体的同时,都有着更深层次的涵义作为给对手挖坑的陷阱,如果对手水平不够品不出来,无法在回答时及时避开,那么下一个回合,这个陷阱就会马上变成杀招。 汪与立之所以引用朱熹的话,是因为朱熹引用了孟子关于“舜、跖之分”的话,而为什么孟子的话很重要,稍后再解释,先说朱熹这句话的主旨涵义,也就是朱熹把重点放在了“间”上,朱熹认为这个“间”,说明舜、跖二人相距不远。 意思是说,孟子对于义与利的关系区分的并不是很远,一般情况下对于义、利二者的判断,只能表明了二者是同时存在于人心,因而说天下之常情是俗人的通用标准,而圣人则从不计较利害,也就是在义与利之间不做计较。 换言之,就是巧妙地用朱熹的解释,绕开了卓敬拿老朱当的这面挡箭牌。 所以翻译结束,汪与立是想说,像大明太祖高皇帝这样的圣人,凡事只以“当为或不当为”而定,从不想“利”,因而虽然太祖高皇帝说了“利”,但这个“利”其实不能狭隘的理解为利害,只是他作为皇帝要当为,所以才说。 另一侧的观众席。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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