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师_大明国师 第500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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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国师 第500节 (第3/4页)

史的进程加速就可以了。

    姜星火跳过了这个话题,继续说道:“除了产权基础,对于商业交易来说,其次重要的就是交易的中间组织,所谓中间组织,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号组织的公司化,另一方面是信贷组织的专业化。”

    这里要说的是,千万不要把“公司”这个词,理解为近现代社会才出现的。

    冷知识:如果没有姜星火的插手,永乐元年再往后推几十年,公司的雏形,也就是康孟达组织就出现了。

    所谓康孟达组织,是合伙经营的一种商事契约,它是最早的一种商业合伙形式,这种新的组织模式与家族共同经营不同,依照这种契约,一方出资而不参加营业活动,另一方则运用自己的设备条件等从事营业活动,双方按出资数额对盈利进行分配,出资者依出资数额对经营亏损负有限责任,而营业者则负无限责任。

    这种共同经营形式,最初产生于欧洲中世纪的地中海沿岸诸城市,盛行于海上贸易,由既想获得利益而又不愿亲身冒险的资产家出资,由航海者向海外运销货物,盈利按出资额分配。亏损时,航海者承担无限责任,资产家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后来,这种合伙形式逐渐发展到陆上贸易,最终演变成为隐名合伙(有限合伙)和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公司)。

    随后,在永乐元年往后推152年,被称为“血腥玛丽”的英国女皇玛丽一世,特许与俄国公司进行贸易,从而产生了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类型的公司,早期最出名的有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

    嗯,放到大明就是“西天竺公司”了。

    所以公司制这种东西,不仅不是什么跨时代的、不符合当下大明实际情况的生搬硬套,也并非姜星火的拍脑袋决策,而是实实在在能直接拿过来用的东西。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这就是纯粹的商业概念,不涉及到任何其他因素的限制,即便姜星火不提出来,再过一百多年,西方商人也搞出来了.通讯和制造力水平都是一样的,凭什么西方商人能做到的,大明商人做不到?没有这个道理的。

    更何况,如果真说国家的管理水平,还真不要吹西方,大明的官僚体制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论行政效率,绝对吊打现在的西方诸国,这是毫无疑问的。

    不然呢?近代英国的文官制跟谁学的?

    姜星火给奉天殿内的众人解释了什么叫做“公司”,以及公司的几种形态后,众人显得非常.平静。

    是的,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什么划时代的创举,只是觉得“哦,国师搞的新玩意听起来挺有道理的,似乎有助于商业的发展,能让商人们开展交易更加清晰、便捷”,也仅此而已了。

    而且其中责、权、利的划分,在数千年的商业活动中早就有了类似的概念和雏形,只是没有人提出来这么明确而已,对于众人来说,并非什么不能理解的东西,说白了就是做生意的那点事,谁掏钱、谁收益、谁担责任、谁经营,如此而已。

    “至于信贷组织的专业化,便是国家控制的中央银行,以及民间的商业钱庄。”

    嗯,听起来有点反常识的是,钱庄的出现,其实比公司制的出现还要晚.

    钱庄的出现,跟白银流入是有着直接关系的,尤其是嘉隆万三朝时期,海洋走私贸易极为猖獗,大量美洲和日本的白银流入大明,由于当时宝钞已经彻底没人用了,而民间主流使用的铜钱轻重不一且成色各异,并且不仅是铜钱和白银的兑换有需求,铜钱本身的制钱、私钱、白钱三者之间的比价差异大,又时不时地变动,这就必然导致了铜银兑换业的产生.于是就出现了若干专营铜钱兑换的金融组织,称为钱店,又叫钱铺、钱庄、兑店、钱肆。

    而到了明末,明匠宗朱由校的时代,钱庄就已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不仅经营兑换铜银,还办接待放款,供给签发帖子取款的便利,原来在两地联号汇兑的会票,也成为钱庄发行有钞票性质的信用流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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