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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师 第575节 (第2/3页)
海政策,百姓的反抗方式有两种。 第一,润。 润,很简单,那就是开船带着全家往南洋各国跑,甭管是安南、占城、吕宋,还是爪哇能跑到哪算哪,这也是海贼王陈祖义能发家的原因,旧港那十好几万的汉人哪来的?所谓“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动辄以万计”,便是如此了。 第二嘛,就是抢。 这个在姜星火前世的历史上,明末的顾炎武先生说的很清楚了,“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而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 姜星火说道:“迁海问题暂时先搁置,先把海禁解除掉,海禁是大问题,迁海是小问题。” 金幼孜点点头,是小问题,但是个麻烦的“小问题”。 “在迁海问题上,还要考虑之前洪武朝废弃的行政区,是要重新迁回原址,还是维持现状?” “是这个道理,一时半会是定夺不下来的。” 姜星火苦笑道:“这里面涉及的东西很多,并非一厢情愿地就觉得,迁回去就是好的.洪武朝迁了一大堆县镇,都弄回去,房屋怎么弄?这么多年大部分可能都住不了了。” “除了房屋,麻烦事还有一大堆,现住址的田土怎么处理?不在这里住,那肯定就无法继续拥有了;迁回去如何供给资源?这些可都是在海岛上,短时间又无法自给自足,人口数量多了,要无偿养一两年,对地方官府是个极大的负担.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当然了,不迁也可以,不迁就这么麻烦都没了,但百姓里,肯定也是有思念故乡,打算重新以海为业的,而且定然为数不少。” 金幼孜也补充道:“除此以外,离开大明的百姓,要不要重新接纳、户籍怎么处理,这都是事情,因为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一旦放弃迁海政策并且接纳回国的人,这些人里面,肯定是有手上沾血的,而且极难辨别,这些人都是不稳定因素。” “是这个道理,所以我说先在法律层面上开海禁,迁海的事情,慢慢来。” 这些所谓的小问题都要考虑周全,而不是光修改一个法律就完事,而眼下,也确实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 沿海百姓的回迁问题,以及出国百姓的回归问题,跟海禁这个大原则比起来,其实都不是个事。 只要解决海禁在法律层面上的困扰,把海外贸易发展起来,关税收上来,那么其实很多事情,都可以慢慢解决。 金幼孜说道:“跟迁海比起来,市舶司的问题反而简单一些。” 市舶司,是宋、元、明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衙门,相当于现代的海关,只不过职责还要更多一些,在南宋和元朝,市舶司达到了巅峰时期。 姜星火想要重新搞海上贸易,收关税,市舶司是必须重建的。 在宋朝,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出海许可: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以及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即出海许可证。 海上检查:派人上船choucha,防止夹带兵器、钱财、女人、逃亡军人等。 抽取关税:对回港船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京城,而抽税后的货物市舶司会发给公凭,允许运销往他处。 南宋时期,市舶司的关税占到了全国财政收入的15%,而元朝时期比例还要更高一些,一度达到了20%以上,被称为“军国所资”,这里面的主要原因倒不是蒙古人更会经营,而是因为蒙古四大汗国基本统治了整个亚洲,从西亚的阿拉伯地区到东亚的元朝,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商队才能往来不绝。 而老朱在洪武三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下令撤销历史悠久,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洪武二十三年老朱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老朱下令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甚至老朱到了临死之前的洪武三十年,都不忘再次发布命令,禁止百姓下海。 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大约就是如此了。 “重开市舶司,在法律层面上,确定市舶司是朝廷官方的关税机构,至于相应的条例,现在已经拟出来了,回头交由内阁给陛下审定后,会转到审法寺。” 姜星火的回答很正式,这就是走流程的事情。 而既然是给朱棣搞钱,那内阁和审法寺,其实都没有卡着的理由,必须从速从快处理好。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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