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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永远有糖吃。 因为哭多了,就没有用了。 对方会厌烦。 可郑漫不能接受自己的糖,还要分给别人一口。 他眼看着爸爸mama把自己的糖分出一些给郑风萚。 然后又哄他,说弟弟只有一点点,你有这么多,所以再给他一点点好不好? 然后一点又一点,从他这里,把他的糖分走。 郑漫已经失去过一次自己的专属糖果了。 他不能接受自己再次被人分走糖果。 所以不准季凛有其他朋友。 不准对任何人,向对他这样。 我不要去讨谁的糖,我要让他只能把糖给我一个人。 我要让别人碰都别想碰我的这颗糖。 同样的,他可以把自己完整的糖果,送给季凛。 我不白拿。 这是等价交换。 郑漫跟自己说。 他使自己理性的去思考,去计算。 算得很清楚。 这样很公平。 不是吗? 直到他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才猛地回神。 这不对。 至少不该。 他不停地给自己看同性恋的痛苦后果,跟自己说,不可以。 不可以这样。 也不该亲近季凛。 “难道你想让他也成为这些痛苦的人之一吗?” 还是说,就让自己一个人痛苦? 可凭什么呢? 为什么就得让他一个人那么苦呢? 郑漫不甘心。 所以两全其美的办法,是离他远一点。 如果非要喜欢男人,别喜欢季凛。 别碰他。 可人如果真的能控制住自己的心就好了。 哪怕一开始就做过心理预警,该喜欢,还是喜欢上了。 喜欢得无可救药。 喜欢到,见到他与任何人亲近,都像是眼里揉进了沙子。 一点也不能忍受。 他努力维持着自己表面的平静,在梦里却一次又一次的朝着季凛身边的人怒吼,声嘶力竭,狼狈又无力:“离他远一点!他是我的!” 但季凛不是他的。 他们只是朋友。 他以后会有喜欢的人,会跟别人组成家庭,做亲密的事,生儿育女。 他会成为别人的家人。 比“朋友”要亲密无数倍的家人。 他甚至不可能只有一个朋友。 郑漫只是季凛的一个最要好的朋友。 小时候使的计,长大后就不好使了。 同龄人不再是一两句话就会笨到什么都信的笨小孩,他们会有自己的判断,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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