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8节 (第1/2页)
第二天,清晨的日光蒙蒙亮,投过窗咎,落成了碎花。傅宝仪睡了一觉,骨头都酥了,懒懒的不想动弹。她翻了个身,却吓了一跳——床畔有双乌沉沉的大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着她。 “阿筝?你怎么来了?”宝仪揉了揉眼睛,柔声问他:“你是不是饿了?柒姐儿起了么?” 阿筝不说话,唇抿着,脑袋大身子小,可怜兮兮。 “阿姐带你去吃饭,好吗?再带你去官府,没准阿筝的父亲母亲在那里等着呢。阿筝可还记得自己的父母模样?” 这下子,阿筝不是没有反应了,他缓缓的摇了摇头。 傅宝仪穿上鞋袜,替阿筝戴上兜帽。 这时,傅夫人一反端庄常态,进了宝仪的屋子,神情有些慌张:“外面有人来寻了!阿筝是摄政王的二表侄儿,当今皇后亲表哥的孩子!本就不会说话,我看了画像,和阿筝一模一样。皇后已经在马车上等着了!让你过去见一见。” 傅宝仪有些诧异,她想到阿筝不是寻常人家的孩童,或许是走丢了,却没想到他身份这么尊贵,是沈珩的亲弟弟,摄政王府视如珍宝的小公子。 宝仪应了声:“母亲,我知道了,这就带他过去。” 第9章 她无所谓 皇后娘娘的车马停在路中,前有四匹汗血宝马,车架之上,垂着金丝花纹兜线。四角风铃,在微风吹拂下发出轻轻的撞击声音。 一小太监见了宝仪,弓下腰:“娘娘在车上等着。” 傅宝仪道了声谢,深吸一口气,牵着沈离上了马车。 一上马车,就闻见一股朦胧浅香。傅宝仪福身行礼:“皇后娘娘金安。” “起来罢。” 皇后娘娘一贯是平和大气,平易近人的,今儿个却破天荒的红了眼眶子,朝沈离招手:“离儿,到姑母这里来。” 沈离没有动,反而牢牢抓住了傅宝仪的衣角,躲在她身后。 皇后微诧:“离儿这孩子,倒是和你有缘。你也别拘谨着,坐下罢。” “谢娘娘。” 傅宝仪也很奇怪,她不过和这小公子相处了半日,小公子竟然这么黏着她。更奇怪的是,皇后娘娘的视线不在沈离身上,竟然饶有兴趣的,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宝仪。 她今日穿浅翠色,因是早上,只是堪堪挽着头发,粉黛未施。正因为不施粉黛,脸皮白静,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那一双黑瞳仁儿眼睛,也愈发妩媚,再看身段,前边是满的,后边也是满的,真真儿是个可人儿。 皇后娘娘满意极了。家道周正,为人尚可,身子又这么丰满匀称好养活,现在全然就看两个年轻人的意思。 她笑道:“本宫心疼离儿这孩子,听他跑丢了,吓得魂儿都没了。幸好这孩子遇见了你,也算是遇见了个好心人。” “这是臣女福分。小公子很听话。” “说起来,这都是缘分。”皇后语气微叹:“自从他母亲去了,他便没有再开过口。可怜的孩子,从小就要遭受这样的折磨。” 傅宝仪知道。当初沈家人丁兴旺,沈珩与沈离的父亲是家里大公子,出自大爷门下。皇后与摄政王是亲姐弟,出自二爷门下。后来,胡狄入侵中原,天下动乱,沈离的父亲,与当今圣上,摄政王,一同在战场浴血厮杀,是为名噪一时的上野之战。连着半月,浮尸遍野,黑云遮天蔽日。虽说结局悲惨,但也是那场关键的战事,挽回了大晟王朝岌岌可危的局面。 一个王朝的兴盛,必定会脚踏枯骨,不幸者为此奠基。 皇后拿帕子抹了下眼角:“前几年,离儿是在宫里让本宫养着。可惜这孩子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只要是在那深宫中,就不吃不喝,日日在湖边疯跑,谁都拦不住。” “迫不得已,才被侯爷接出宫,在摄政王府里养着。” 皇后说到“摄政王”三个字时,故意停顿了语气,观察宝仪的脸色。 傅宝仪只是静静听着,并没有多想。 皇后心道奇怪,难不成是姑娘家太害羞了? 她打量沈离几眼,看见小阿离精气神好了不少,依偎在宝仪身旁。她便顺水推舟,发了话:“离儿身份尊贵,必得精心呵护。本宫瞧着这孩子听你的话,你便进王府,做离儿的伴读仕婢罢。” 傅宝仪被这心血来潮的一句话吓懵了。 她只不过是捡了个小孩,现在还回去,怎么还搭上了她自个儿?摄政王府,她是遭了什么孽还要腆着脸皮去那里晃荡?前几日,摄政王那道轻视不屑的目光仿佛重新走了一遭,她宁可粉身碎骨! 傅宝仪当机立断,“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娘娘!万万不可。臣女,臣女并没有做伴读仕婢的资格。” 伴读仕婢,带着一个“仕”字。自然和普通的婢女不一样。伴读仕婢算是半个文官,身份尊贵,只需教导世家公子书读,其余的脏活累活完全不用做,甚至还会配几个丫鬟婆子侍候。显而易见,伴读仕婢是要通过重重考验,精心选拔的。 皇后面色一沉,放下手中的银瓷杯盏。 “你是想抗旨?本宫说你配得上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