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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节目组特意为他们准备的椅子上,季湖黎和江望楼两两对望,谁也没有拿起乐器。 沉默了十分钟,季湖黎幽幽地道:“江叔叔,这些乐器我一个都不会。” 言下之意很是明确,就是想让男人独挑大梁。 江望楼也一脸无奈:“我倒是会,可是如果不唱歌的话,貌似只弹乐器也赚不到钱。” 一说起不能赚钱,原本还有些新奇和放松的季湖黎立马警惕起来,他摸摸自己的肚子,再度道:“那江叔叔你边弹边唱呗,我这几个月一直专注高考,什么才艺都不会……” 看着少年可怜兮兮的表情,江望楼毫不留情地拒绝了他的要求:“你知道的,我五音不全,要是唱歌不仅赚不到钱,可能还得倒贴钱,小黎你声音好听,我伴奏,你唱几首你会的歌吧。” 季湖黎正想拒绝,江望楼的话牢牢刺中了他的命门:“你难道想忙活了一天,不仅一分钱没得,回去也连饭都吃不上吗?” 想想自己过于庞大的美食需求,季湖黎最后还是屈服了:“那、那我试试,如果唱得不好我也没办法,不要怪我呀QAQ。” 少年可怜巴巴的神情让在摄像头前故作严肃的江望楼微微一笑,他拍了拍少年的肩,安抚道:“不会的,小黎声音好听,只要不走调,还是能听得下去的。” 听了江望楼的安慰,季湖黎非但心情没有转好,反倒更糟糕了。 捏捏少年带着些婴儿肥的脸颊,江望楼问道:“想唱什么?” 季湖黎鼓起脸颊想了想,在江望楼耳边说了一串英文。 在最开始学习英文的时候,让没有任何外语基础的季湖黎困扰了好一会儿,为了能更好的学习,季湖黎特地去找了一些外文歌曲来听,这听久了,也总能哼哼两句。 季湖黎记忆能力强,一首歌曲只要听两遍就能将歌词和旋律牢牢记住,因而,并不担心唱到一半会忘词的问题。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人流如织,各有各的目的与去处,在街道旁,有人看着两位俊秀的东方人和身边一直在拍的摄像头,颇感好奇地停了下来。 江望楼拿了一把吉他,便在椅子上坐下来,弹了几下听听音色,几秒后,简单却好听的旋律响起,半分钟后,季湖黎握紧话筒,转头看了一眼正在弹吉他的男人后,才终于开了口。 【WhenIwasyoung; I’dlistentotheradio……】 清亮悦耳的声音透过话筒朝街上的人传出,有几位行走的路人放慢脚步,在少年歌唱的时候,停了下来。 季湖黎唱的,是一首经典好听的英文歌《YesterdayOncemore(昨日重现)》,这首歌虽然是老歌,但旋律之悦耳毫不逊色于目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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