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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还是扯到机制问题上来了。 所谓信托责任,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它起源于英国,却在美国得到了健全的发展。在我国,信托得到了全新的解释,就是: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也就是说,姜清贸身为大昌集团的董事长,在管理公司的同时,也是在管理大家的投资资产,同时要担负一定的信托责任。 身为受托人,信托资产受其掌控,但同时,他也无可避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说白了,就是不能拿着一大笔钱然后任其打水漂。 许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周康仅还以一句信托机制就全盘抵消。因为受托人本身就享受信托利益,也就所谓的信托报酬。 在信托报酬面前,姜清贸所有曾经的贡献,都可以一笔抹杀,因为他已经为他做出的贡献拿到了相应的好处。但今天,同样是信托机制,要求他为他曾经造成的损失,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也正是董事会要求姜清贸以自身股份进行赔偿的一个基本理由。 事实上,在龙游公司,也同样拥有信托机制。只不过这个机制的受托人不是陆天豪,而是刘小莉。因为龙游公司是陆天豪的全资公司(风险投资属于投机式经营,与信托管理有区别)。而刘小莉则是公司第一个百万高薪员工,她必须为她的高报酬付出信托责任,以取得大家的信赖。 在这一点上,国有公司永远比不上私营企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国有企业几乎不存在信托责任,存在的只有冰棍理论。既大公司如冰棍般自行融化,渐趋于无。当然,近两年国企大加改革,就是在走信托责任路线。 许萍叹息,不是因为她无话可说,而是因为她最终还是要把那准备已久的杀手锏拿出来呈现在别人的面前。对许萍来说,这就象是一记七伤拳法,打伤了别人的同时,也打伤了她自己的心。 她悠悠的说:“按照规定,清贸应该为公司清偿多少钱?” “根据财务送来的报告,本年第一第二季度,由于姜清贸的消极对待,大昌集团在整整两个季度的发展中造成的直接损失达到四亿三千万以上。以前大昌的营业发展增幅为每年百分之七,这次却首次出现了大幅度亏损现象。对于这种状况,身为公司的董事长,姜清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我现在发布提议,建议取消姜清贸大昌集团董事长的身份和法人代表资格。同时,为了公平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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