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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是季清霜与她手下的骑兵。 为首者身骑白马,银甲覆身,手握红缨长枪,所经过之路尽是腥风血雨。 从故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那个女人永远骄傲无比,没有任何人可以打败她,她生来就碾压所有男人。 于阳光之下,那个女人的银甲耀眼夺目,几乎有与太阳争辉之意,她于修罗战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她从没有怕过任何事情,无论刀山还是火海,她只需一人一枪,哪怕是冥府也敢去也。 她杀出了一条血路,无人敢拦,最后杀进了黄荃城中。 城门大开,马蹄声动十里,季清霜带领手下骑兵呼啸而过,冲入城中。 我快步走下城墙,季清霜牵着马匹,手中提着长枪,小崽子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乖乖站在她旁边。 “外面什么情况?” 我开门见山,跳过了叙旧的程序。 季清霜将长枪丢到一旁,小崽子手忙脚乱地接过。 “符锦那个疯子谁也拦不住,边塞三洲的增兵还没有到,他就带兵直奔京城去了。” 季清霜冷笑着说,她摘下头盔,这次不用她丢,小崽子自己凑了过来,乖乖接过。今日她束了男式的发髻,头发没有散开,她斜眉入鬓,略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冷漠。 她的话引起我的深思,主子他着实没有必要这么做,长驱直入敌方大本营,连后勤和补给都不顾,过于激进,完全就是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险境,不是主子的行事风格。 莫非,他是想将围攻黄荃城的大军引过去,解除我的围困?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我随即意识到就这点可以大做文章,心中被这一想法占据了所有注意力。 季清霜跟我共事这么多年了,我是什么尿性她比我更清楚,从我的一些微表情,她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 “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摸着下巴短短的胡茬,故意买了个关子。 “想到了一个恶心人的主意,等明天打仗的时候,可以陪他们玩玩。” 季清霜皱着眉头看我,然后把自己的兵符丢给我。 我跟小崽子一样手忙脚乱地接过,免得摔坏了这么个宝贝。 “你干什么?”我气急败坏。 “让我打仗行,论阴谋诡计我可玩不过你。明天你来指挥。” “你对我这么有自信?” “嗯,我追了符锦十年,那家伙还不是被你这个小浪蹄子给勾了魂儿?” 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对情敌的自信? 不对,这句话的关注点应该是—— “你这家伙,什么叫小浪蹄子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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