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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情况下为了保存尸体形态还要在各地飞来飞去……已经研一实习了的我,现在完全看不住他嘛……真让人烦躁。 好了,发牢sao就到此为止,我继续说绯世的事。他是我见过对人性的剖析最犀利的人,他清楚的知道着人类的劣根性,眼睛一扫就能知道他人的想法,这也许就是他适合法医这份工作的原因。而且,区区一年半就拿到了专业执照,这完全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速度,但十九岁的他却做到了。 我真的超自豪的。 也有时候,我会抱着担心又甜蜜的心情想,自己是不是太过依赖那孩子了,毕竟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更为年长的我实则是更加离不开绯世的那一个,如果有超过半天没见到他,我就会对那孩子无比思念。 我没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不好,绯世也显然并不在意我粘着他……我管着他吃甜食的时候他就算面无表情的去面壁反抗,眼里的情绪也还是温暖的,我能分辨的出来。 不过一般来说,我在他面前还是会很克制而稳重,以维护自己的形象……嗯,床上的话不算。 说真的,这种既想依赖他又想照顾他的矛盾感真是让人欲罢不能,大概这就是我成了下面那个的原因?嘛,虽然我也不排斥就是了,只要是绯世,其实怎么样都好。 就这么平平静静的,两年多的时间就不知不觉过去了,我和绯世开始了同居生活,对他的感情也不减反增——不,倒不如说,是增加的太过不正常了。 我越来越依恋他,这种心情无法克制,并且不知从什么开始,我变得异常渴望与他亲热,就好像我是干涸许久的渴望被浇灌的苗圃……有的晚上,我就算已经快被耕耘坏了,还是发疯一般渴慕着身上这头体力超棒的牛。 我有点茫然不知所措,只能尽力克制这种吓人的渴求。我怀疑过自己是不是患上了肌肤渴求症,但我一来没什么惨痛的过去,二来症状也不太对得上。 我只是渴。到后来,我只能用喝水和泡澡的方式缓解这种莫名的干渴,但好巧不巧的,绯世的导师这个时候帮他报名了知名法医学者的讲座。 机会难得,我当然不会阻止我年轻的男朋友。 但是,就在绯世走后的第二天,我腿上和耳后长出了金色的鳞片。 我没法出门了。那三个月我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下来的,现在回想起来,只能记起自己好像是整日泡在浴缸里,看着身上的鳞片长出来后又消失,脑子里兜兜转转全是绯世的影子。 我快疯了。 绯世回来的那天,我的理智已经隐隐处在崩溃的边缘,连事后绯世告诉我自己唱了歌都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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