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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有人说过,喜欢小动物并能温柔对待它们的人,一定会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其实不用说的,他想,林郡本来就是极好极好的人。 极好极好! 从浴室出来时,狗子们大概闹累了,正安静地趴在林郡脚边。 林郡则在握着手机认真看东西。 听到动静,他抬起头来,目光像细密的网,将他整个儿笼得严严实实。 傅久九的头发湿着,笼向脑后,一张小脸完全露了出来,白里透粉。 眼睫也是湿的,眸子像一汪泉,清澈柔和。 他的睡衣穿得严实,腰带系得很紧,一截细腰深深地凹了进去。 整个人仿佛都透着一股子水嫩的味道,连脚趾都是粉色。 对上他的目光,他便极克制地对他笑了笑,很清纯。 林郡心里蓦地热了起来,他把东西放下:“来,我帮你吹。” “我自己可以。”傅久九拿风筒的手往后撤了撤。 林郡弯下腰,不由分说握住他的手腕,另一只手将风筒从他手里抽出来:“每次你都想让我帮你的。” 暖风吹在发顶,不远不近,林郡的手指则干燥温暖,摩擦过他发根的力度不轻不重,极舒服。 傅久九微微垂头,露出一截细白的脖颈来。 那截脖颈被热水蒸的泛着粉,像一截鲜嫩的藕。 “我哥,”林郡喉结滚动了下,盯着他露在外面的那一点皮肤:“前一阵子听说你工作了,高兴得不得了。” “我以前总闲着,是不是很招人嫌?”傅久九闻言问道。 “没有人嫌你,”林郡说:“就算被人嫌也没关系,我不嫌就好了,你又不用对别人负责。” 这样的话让傅久九的心脏发酸发软,他忍不住抬起头来看他。 这个角度下他的眼睛尤其大,水灵灵的。 林郡的手指顿了顿,与他对视了片刻,又忍不住笑了笑,傅久九便又垂下头去。 风筒的嗡嗡声停住了,林郡的长指插在他发中,从上到下地顺了顺:“你要留长发吗?” “不是啊,”傅久九说:“太忙了没时间剪。” 林郡便说:“没关系,你留长发应该会很好看。” 又补充道:“但是不要把脸遮住,看不清你的脸我会有点焦虑。” 他说着又把傅久九两边的碎发抿到耳后才退开。 傅久九家里有林郡以前留下的睡衣,洗具。 趁林郡去洗澡的空档里,他把客房的床品都换了新的,弄得柔软而舒适。 林郡是个少爷,从小锦衣玉食的长大,家里也是佣人阿姨成群结队地照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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