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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了:“叫他回来干嘛?” “嘶——”旋覆又是倒抽一口冷气。 对啊!叫眠眠回来干嘛!还真的让眠眠站在这里不许睡觉睁大眼睛围观他、他被摸啊?! 一念至此,旋覆只觉一把火从脚指头烧到了头发稍, 顿时嘴巴发干浑身发麻,紧张得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了。 石代赭诧异地看着他。明明是在自己宿舍,怎么他反而是焦灼不安的那个? 难道是…… 太久没有接触他的气息了以至于之前的适应度全部归零所以又触发了面对天敌时的本能恐惧? 石代赭长叹一声, 懊恼地想:果然不该让他离开我…… 不过, 说实话, 就算早就知道注定是这样的结果,如果重来一次的话, 他还是会尊重旋覆的意见,让小家伙自由地去做想做的事的。 他们之间并不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他们是平等的,他并不拥有他。所以他不会干涉小家伙的意愿, 他绝对不会强迫小家伙做任何事……包括留在他身边。 今天看了小家伙的演出,他毫不怀疑, 小家伙会成功的。 死兔子最后给小家伙打出的分数是有道理的。一个艺人最难得的就是观众缘。要说唱歌跳舞,其实这些idol们根本比不上专业的歌唱舞蹈艺术家。但后者却无法成为资本追捧的顶级流量,原因就在于话题度、观众缘。 曲高和寡, 真正专业的表演,反而无法融入群众。普罗大众经过一天的劳累,下班之后打开电视电脑, 打开微博, 想要看到的不会是真正的艺术。他们只想娱乐。 娱乐,兴奋,刺激, 这才是观众们追求的东西。 旋覆的弱小与努力,眠眠的天才与温柔,这两个人在一起,势必引起极高的话题度。他们能给观众带来正能量,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所以他们会成功的。 这也正是死兔子所说的“偶像特质”。 也正因为如此,在今天的演出结束之后,石代赭心里其实一直有点小小的难过。 他知道他的小蛾子,在短时间内不会回来了。他的小蛾子喜欢扑腾,向往光明,小蛾子努力地拍打翅膀想要飞去更远的地方……他不能把小蛾子关在玻璃瓶里。 小蛾子终于找到了喜欢做的,并且能够做好的事,他应该为小蛾子感到高兴。 可他为什么这么害怕? 是的,他在害怕。 他怕他的小家伙,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了眼,就不再回来了。 正如他曾经对余漉说过的:你在心智未开之时爱慕上他,到底是他真的吸引你,还是因为你接触的事物太少,他仅仅是你年幼时狭隘世界里最好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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