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是个交换生_第22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25节 (第6/27页)

......赫然没有五官!  其余什么都画得很完整很仔细,身形、形态、举止,甚至连衣袍上的细小褶皱,发丝垂落的位置,全都画得栩栩如生,唯独一张脸是空白的,没有五官。  这......  青柠疑惑。  难道画的是景王?  恐被人发现,不敢画五官?  直到步封黎一张一张拿开,往下看,她才发现,男的不是景王,而是步封黎。  因为每一张都是这两人,女的一直是同一人,唯一有点变化的是眉目的苍老与年轻,而男的则不同,一张比一张身形要小,翻到最末的几张,男的就是孩童了,且有五官了。  大概是对步封黎太过熟悉,青柠一眼就识出是他,是他小时候的样子。  也就是这一刻,青柠才明白,为何上面的画像步封黎没有五官,因为莲妃已经不知道步封黎长什么样子了,毕竟十七年,十七年没有见过。  如果是成人,十七年未见,可能容貌还是记得的,但莲妃离开之时,步封黎还是一个七岁孩童。  十七年,孩童早已长成了伟岸男人,与其凭想象,画的不知像不像他,不如留着不画,一切在她自己心中。  步封黎何其聪明一人,自是也明白怎么回事,青柠见他眸色一痛,然后就凝着最上面的那张上的莲妃出神。  最上面的,也就是最近期的,那上面的莲妃应该就是如今莲妃的样子。  青柠刚想着如何安慰安慰他,眼角余光蓦地瞥见桌上的几个小瓶子。  她连忙伸手拿起一个,看了看:“我在现代给卫诺的特化材料,所以,这些画应该是卫诺翻出来,照着做莲妃娘娘硫化乳胶面皮的。”  步封黎这才回过神,转眸看向她手里的东西。  没做声。  大手将那些画一卷,默然拢进袖袋里,他又缓缓环顾屋内。  “这些可不能浪费,我得拿走。”青柠也将那些装材料的小瓶子夯不啷当拢到袖子里。  张主事一直将他们二人送到门外,步封黎脚步顿住,吩咐他:“将那个男人放了。”  张主事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田永。  颔首领命:“是!”  步封黎又吩咐:“另外准备两间房。”  张主事再度怔了怔,这次却反应不过来了。  “准备两间房?”甚是莫名。  “是的,本王有用。”  见步封黎说这话的时候,冷脸冷声,甚至凤眸一眯,眸中寒芒乍现,张主事吓得“扑通”就跪在了地上。  以为他所说的两间房是为了他跟李太医准备,要将他们两个囚于此,然后一直到老到死。  这一刻,他真的这样以为。  毕竟这个男人愤怒起来,是连生父都会断其臂的人。  “一切都是皇上的旨意,下官只是奉命行事,请四王爷恕罪,请四王爷恕罪,请四王爷恕罪!”  张主事连连磕头。  步封黎莫名其妙,他又没说把他怎样,怎突然就磕头求起饶来?  跟青柠对视了一眼,青柠摊了摊手,表示自己也不明所以。  见步封黎不做声,还看向边上的女人,征求她的意见,张主事越发肯定自己猜想是对的。  继续“咚咚咚”磕头。  “王爷有所不知,其实这座宫殿下面还有个地宫,如果王爷愿意,下官可以带王爷前往,也请王爷看在下官如此坦白,且一直以来只是遵旨办事,从未为难过莲妃娘娘的份上,能饶过下官。”  地宫?  步封黎和青柠皆是一愣。

    第629章 送往各府

    两人随张主事进了雅厅。  在雅厅正中的主位有个很大的座椅,张主事走过去,伸手探进座椅的底部,倒腾了一下,只听“哗啦”一声,不远处墙根的一块地面就像是装了滑轮一般迅速滑开,露出一个大洞口。  步封黎跟青柠对视了一眼,两人拾步上前。  青柠发现,这个设计有点像是四王府的地下酒窖,也是从地面下去,也是有斜坡拾阶。  提了裙裾作势就要迈脚,被步封黎拦住。  步封黎转眸问向张主事:“有危险吗?”  脸上眼中都是戒备。  “王爷放心,跟下官一起,没有危险的。”张主事颔首回道。  步封黎依旧不放心,示意青柠:“你就在上面等本王。”  末了,又觉不妥:“还是一起吧。”  留她一人,他终是不放心,必须在他视线之内才行,至少,他可以第一时间护她周全。  一行三人下了台阶,步封黎牵着青柠的手。  穿过一条比较黑的甬道,视线就陡然一亮。  难怪叫地宫,不叫地下室,的确修得豪华得很,跟上面的宫殿没什么两样,且宫灯明亮,虽无阳光进来,却也亮如白昼。  “不要碰里面的东西,很多都是机关。”张主事提醒道。  听到机关二字,青柠就觉得rou一紧,另一手也攥住步封黎的胳膊,整个人都紧紧贴到他身上。  步封黎唇角轻勾,对她这副紧张得如同受惊小鹿一般的样子,很是受用。  大概是闻见了他们的动静,立马就有人过来了。  是个男人,约莫三十几岁的样子,浑身肌rou,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过来就戒备地看着他们:“张主事,这是......”  “这位是四王爷,也是即将要登基的新帝。”张主事介绍道。  步封黎也自袖中掏出传位诏书,“唰”一声抖开,亮给那个男人看。  男人连忙行礼。  张主事吩咐他:“这个时辰,你应该在带着大家练武吧,去忙吧,我带四王爷四处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