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之问仙_第13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31节 (第2/4页)



    眼看着小丹修还要唧唧歪歪在说点什么东西来气玄烨,玄烨赶紧抢在小丹修说话之前,将他的话头一下子给抢了过来,玄烨哈哈大笑道,“你真实太可爱了你!”

    “你……”

    小丹修为了玄烨的想法捉急了半天,还讲了老半天的话来奉劝玄烨不要学习丹修,本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但是看玄烨现在的这个样子根本就不像有将他刚才的一番话挺进耳朵里边,甚至,不听进耳朵里边就算了,他好像还在嘲笑着自己的态度,难道这个玄烨不知道他自己刚才无知的样子有多好笑么?

    丹道本来就不是一个能够在半路上路的道法啊?

    如果说是剑修的话,剑修凭着一身的天赋和勤奋,说不好还是有那么一丢丢一丢丢的可能,但是对于丹修者们来说,这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哦。

    丹修者所需要的资质,绝对是凌驾在一切道法之上的资质,而且对于心性来说要求的也太严格了。

    玄烨不知道,玄烨已经在笑了起来,玄烨显然是已经知道小丹修刚才在误会了什么。

    但是玄烨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小丹修,只能够先解释着道:“虽然我不知道你刚才在误会了什么,但是我要告诉你的事,并不是所有人要用鼎就是要用来炼制丹药的啊……好奇怪啊你,你竟然能够想这样的事情,哈哈哈……你放心好啦,我跟你说啊,我想要你的鼎其实就是为了拿你的鼎……来吃东西嘛……”

    “什么?你拿我的鼎要做什么啊?”

    “吃东西啊?奇怪么,我是说,我想要你给我你的这个鼎是因为我想要拿你的这个鼎来煮东西给i吃……”

    “你……你竟然要拿我的鼎,来吃定西?”

    “是啊,这也不奇怪啊,你难道不知道鼎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是给人们吃东西才造出来的么?”

    “哈哈哈……你,你倒是说让我说你怎么好的呢……你要拿我炼丹的鼎来吃东西,你简直让无话可说,如果我说,我要用你的剑来做烧烤,你愿意么?”

    谁知道玄烨哈哈一笑道,“我总是拿我的剑吃烧烤呢,要不下次叫你一起吃?”

    “你!”

    “我?……我怎么啦,你到底给不给我呀……是你自己说要给的……要是真的不给就算啦……我可以当作你没有说过呢……”

    第113章 机缘·二四

    在当时, 玄烨的这句话,可给那个小丹修气的不轻。

    但是玄烨向来都不分轻重,小丹修也实在是拿玄烨没有办法。

    最后, 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对玄烨奉上了自己拿来炼丹的青铜鼎, 原本小丹修都这么委屈了, 还以为玄烨能够说上几句暖心的话, 小丹修也可以顺理成章的原谅玄烨。

    但是玄烨还真的是个直男,拿到大鼎后, 高兴的跟什么似的,全然忽视了小丹修脸上的表情和压抑在举手投足之间的怨气。

    后来,玄烨高高兴兴的离开了小丹修的宗门。

    又因为玄烨有了大鼎,每日有了新鲜的事物陪伴着他,他渐渐的竟然将小丹修给冷落掉了……

    在那次, 将青铜鼎送给玄烨之后,小丹修也出奇的没有主动去找寻过玄烨。

    其实那个小丹修, 对自己并不是很自信的一个人,在当时对着玄烨说出那番话的时候,天知道他到底是鼓起了多么大的勇气……

    可是被玄烨给成功的无视了小丹修话里的含义,又或者, 至少在小丹修的心里, 有时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会打心眼里边认为,玄烨就是故意的……

    哪里有人真的无聊到那一个青铜鼎来煮东西吃呢?

    玄烨那些话在当时说出来,小丹修的确是相信的, 但是在后来, 小丹修越想越奇怪的时候就已经不相信了……

    在这个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不合理的事情呢?

    不合理的事情, 必然有它不合理的原因,那么玄烨的原因呢,是因为根本就对自己没有一点儿的意思,所以也根本无视了他当时话里的含义……

    所以……

    玄烨是选择性的以这样无礼的要求,来缓解两个人之间无法继续沟通下去的尴尬,然后给他一个台阶下么?那也不用拿走自己的鼎啊……

    他小丹修又不是什么喜欢胡搅蛮缠的人,什么样的话,说出来,大家心里明明白白,也算是好聚好散了,但是,玄烨为什么就是不说呢,难道玄烨在心里,真的比自己还要别扭和扭捏么?

    想不通的事情,还不如不想了,在想了玄烨无数次,期待了玄烨无数次,也失落了无数次之后,小丹修再也不去主动的去想玄烨了,他也没有继续给玄烨写信,更没有派人去请过玄烨,然后,玄烨仿佛一下子失忆了,将他这个老朋友给忘记了似的……

    也不再找他。

    这样也好,小丹修在炼丹的时候,渐渐的,也不再去思量关于玄烨的事情了。毕竟人和人之间的任何相处,任何缘分,都是一种修行,都是需要维护的东西,而维护,其实是需要每个人都要投入的事情,如果有任何的一方,不再想要维护这样的一段情谊,那么一个人强迫自己维护下去,也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