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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事先预想好的,没有什么可以高兴的,等事情最后成功了再兴奋吧。”我淡淡的对他说,然后让他按照事先拟定好的办法继续做。 上午的时候孙嫣然来报到了,一进我的公司门,她就四处打量,然后微笑道:“陈总,咱们这公司可算得上是标准的一无所有了吧?” 我信心十足:“放心,只要我们努力,创业的初期是很艰苦的,但是,一切都会有的。” 我立刻分派了一些事情交给她去做。我自己需要专心的cao作FS公司的这个事情,只好把我手里的其他的客户给我发来的邮件和传真询问价格的事情交给了孙嫣然。 我教她如何向不同的工厂询价,然后如何把工厂的报价加上我们的成本和利润后,再换算成美元价格报给外商。孙嫣然非常聪明,她学得很快,我教得也很快。 银行抵押的那几十万我全部打到了工厂,给了老周去购买钢材原材料——(没有钢材怎么做轴承?难道用木头做?) 我每天联系我所认识的几个外商客户,他们会向我询问一些产品的价格,我把这些东西整理后,再交给孙嫣然去和国内的生产厂家联系。 我发现孙嫣然做事情非常的让我满意,她很快就和工厂来往的很熟络了,而且和对方杀价的时候,基本上都能做到了刀刀见血,面不改色。 FS的那笔庞大的订单,因为有我的工厂的超低价格支持,于经理的公司很快就在国内的众多外贸公司中脱颖而出,抢到了订单。然后于经理迅速和我们工厂签订了第一批货物的采购合同。大概金额有八十万人民币。合同规定一个月交货。并且之后的,每个月都会有这么大的定量。 在签订了第一个月的合同后,我立刻甩出了我的第一个杀手锏…… 我让老周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立刻提出要求:付款条件上必须先预付50%的货款!也就是四十万人民币。 老周问我:“我找什么借口?” 我说:“随便,你就说工厂要装新大门,或者说要给员工买年货缺钱,反正就是胡乱编个理由出来。现在我们摆明了就是要挟他!他不敢不给!” 这点我非常有信心。 首先,于经理公司已经和FS签订了第一批的外销合同,所以他必须履行合同,而且他只能从我们这里购买,如果他找别家的话,就只有一个结果:赔本。因为别的工厂不可能提供给他那么低的价格。 其次,我们这么做不算违法。因为我们仅仅是报价给了他们,报价是没有法律效用得,而且我们也愿意维持原来的价格,仅仅在付款方式上提出了一个“小小的新要求”,而且是在签订合同之前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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