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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第一堂课时候,一直在琢磨如何包装自己,包装成名校喜欢的样子,忽然想到纳什老师,想着要是拿到现任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先生的推荐信,那就再好不过了。 只要成绩足够好,约翰·霍普斯金和哈佛大学会录取自己,它们是布隆伯格市长的母校,而哥伦比亚大学位于曼哈顿,同样会给市长一个面子。 当前摆在面前的重要事就这么两件,上学和赚钱,后者更加重要些。 再然后,还得抽空去找一个人,先前没帮到她太多,算算时间这年代还来得及,叶冬青对此感到高兴。 …… 脑袋聪明有聪明的好处,花了几堂课时间开小差,叶冬青回忆起了绝大部分试卷题目。 他报了即将在十月份最后一个周六举行的sat测试,时间是二十六号,二十五号则有act考试,有些题目记得,有些不记得。 如果不出意外,考试试卷应该还是相同的,一下子缩小考试范围,复习起来更加轻松。 抽烟、喝酒、疲劳,三十岁年纪的脑袋,没有十八岁这年好用,记忆力还处于最旺盛时期,书本上的知识看一遍就都被叶冬青记住,赶在月底之前应该能全部复习完,写作题目还记得,需要提前练习几篇。 一旦考出个好成绩,再去找纳什老师帮帮忙,进入名校多半十拿九稳,在老师那枯燥的嗓音中,他坐在教室边上复习着课本,张嘴打个瞌睡。 听见轰闹声时候,侧头往的楼下看去,二楼窗户倒映出叶冬青的脸,他见到一位挺熟悉的少女,惊奇片刻后会心一笑。 突然记起,自己没变成花花公子之前,倒也纯情过几年…… 第6章 文学课 叶冬青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女人,其中不乏明星超模之类,别人眼中梦寐以求的性感女神,有时花一点点代价就能乖乖躺上他的床。 他知道干自己这行多半不能善终,每天都像是在走钢丝,混迹在危险边缘,所以不打算去祸害谁,死前三十几岁了都没跟谁结婚,属于混迹花丛的老手。 后来,结局也确实如同他所预料的那样,真的出事了。 知道自己快要死亡,最终还是选择让那位姑娘帮自己生一个孩子,也算是填补些遗憾,死前任性放肆一回,却没预料到老天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居然回到过去。 金钱可以带来许多东西,但有些东西花再多钱都买不到。 例如岁月,例如胸腔里的那颗童心,例如第一次喜欢谁的青涩而又美妙的感觉,以前不觉得有多重要,现在才发现这些弥足珍贵的东西有多美妙。 叶冬青还记得楼下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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