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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 (第3/3页)
都给她准备好了。 世界只此一条,别无分号。 再详细一点,他妆面都能给出建议。 对一个含着金汤勺出身的公子哥来说,他的经历未免太丰富多彩了,就算是要体验生活,也没必要这样拼吧? 希利尔对此的解释是,“这些职业我mama都做过,我基本上都是mama带大的,对她的经历很感兴趣,而且我既然要在时尚圈待着,不借用我爸爸mama的能量的话,肯定要自己努力一点。” 桑稚颜记得他mama,国际知名设计师,自创品牌,很多人都知道她创下的辉煌,可是却不记得她曾经辍学当模特赚学费。 原来真实经历比公示出来的更坎坷。 希利尔见状,笑眯眯的道,“如果你想见我mama,我可以引荐哦,她一定会很喜欢你。” 桑稚颜瞪了他一眼。 如此的见针插缝…… 暗示她他是不是可以上位了。 在希利尔几乎是倾囊相授下,和桑稚颜最初的故事已经相差很多的《时尚?时尚》上市了。 几乎是出乎布莱迪包括主编亚当·史密斯意料的是,这本披着时尚皮的奋斗小说,居然红了…… 要知道劳蕾尔·索德作为只有一本不太出名的小说爱情小说作家,关注度天然的弱于迪蒙·迈基克,斯黛拉·惠斯佩尔这样的位于金字塔绝对顶端的超级大神,她这样的作家在北美实在是太多,前期根本没有多少宣传。 上市后,只有矮脚鸡出版社的推特发了近期出版的作品时,把它放了进去,更不用说做什么宣传标识,请名人推荐了。当然了,桑稚颜是可以让自己的马甲推荐一波的,这样销量就不用愁了,可是有违背她的初衷。 这样上市第一周的销量颇为惨淡,堪堪到了一万册的边缘,布莱迪还想,这大概是桑稚颜销量第二惨的书了,第一惨是上本《千年之恋》,他就说吧,有这个功夫去写《权力之冠》有多好!可是谁知道从第二周开始,销量忽然开始缓慢上升,到了第三周,周销量直接达到了八万册! 布莱迪:……卧槽! 这是天选之女光环又生效了吗? bookpage书评网——这是一部被低估的小说。第一遍看,似乎就是个俗套的故事,女主角一路打拼,披荆斩棘收获事业和爱情的狗血故事,这样的故事一抓一大把,不甚出奇。合上书,似乎只有这本书里的衣香鬓影,笼罩着一层层金粉吸引着前仆后继加入的时尚圈让人目眩神迷,还有女主艾米莉亚和遇到的同僚对手精彩的职场对决。你甚至可以把这本书当时尚圈指南来看。 可第二遍再看,你会看到一些细节,会看到故事另一面,光鲜亮丽五光十色之下的让人窒息的规则和暗影。 第三遍再看,你还能再发现一些新东西,艾米莉亚性格的变化,做过的选择,还有她一路遇到的朋友,敌人人物刻画,你会觉得这不再是一部简单的狗血爱情小说,而是蕴含女性成长的女性人物群像小说。 如果你只是把它当成一部简单的狗血爱情小说,恭喜你,错过了一部优秀的作品。 《魅力》杂志主编在她的推特上推荐了这本书——这是我迄今看过最好的时尚题材小说,对时尚圈刻画意外深刻。 好书永远不担心长久埋没下去,对热爱狗血小说的年轻女孩来说,这是本合格的作品,过程看的热血沸腾,还有层出不穷不同风情的帅哥。对热衷打扮向往时尚的女孩来说,这是一本了解时尚圈的好说,对一些较为挑剔的读者来说,语言幽默,观点深刻,意外的好看。 第134章 纯女性向的小说很难引起轰动, 可在网络时代,一旦出现,可以迅速的引爆话题, 网络时代,让原先艰难的一切都变的简单。 第三周, 《时尚?时尚》就登上了纽约时报的畅销榜, 推特上的时尚博主几乎是清一色的推荐了这本时尚圈入门指南,讨论度也跟着一路上涨, 一开始还只是讨论艾丽西亚和几个男友之间的情感纠缠,哪一个更适合她, 后来参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逐渐变成了职场规则的讨论, 在后来就变成了时尚圈的生态,追求时尚,到底是对是错? 劳蕾尔·索德这个名字第一个出现在大众视线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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