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在学文艺学_第5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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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页 (第2/2页)

直是太好了。

    我们会在写完作业之后会答案,会在课间聊到头掉。在中考出成绩的时候,是他第一个打电话给我的。

    他在班上受欺负了,我帮他去打架。我考试没考好被mama训得抹眼泪,他放学后带我去吃甜点,打游戏放水给我。

    “我其实初中很贪玩,成绩并不好,但他一直还不错。他给我说,希望未来我们还可以一起读书,于是我就发了疯地努力,后来中考一考完我就睡了整整三天,因为实在是太累了。”

    但是很值得。

    因为醒来之后,当我揉揉眼睛,打开被敲响的房门时,看到的是他的笑脸。

    太好看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笑脸。为了它,我可以付出一切。

    “我们表过白,在那个拥有西瓜、世界杯和炸鸡的暑假,”我很感谢涮锅的雾气,如果不是他们,我现在脸上一定很难看,“啊,不过是小孩子的表白啦,像开玩笑一样,不过我们约定了,我们一定要考到同一所大学,到时候我们就可以真正在一起了。”

    “我真的喜欢他,真的好喜欢他……”

    樊殊一直静静地看着我,没有说话。感谢他不说话,这让我还有把故事说完的勇气。

    “然后他就把我忘了。”

    他把我忘了,却不是因为时光流逝自然衰变,或者是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如果是这些,我或许还不会这么耿耿于怀,可是真相是,他把我忘了,原因却是一个意外。

    他在那个暑假的最后跟着父母外出旅游出车祸了。

    重度脑震荡,在医院躺了快半年的时间,差一点就成了植物人。好不容易醒了过来,过去的记忆却丧失了大半。后来虽然在医生的帮助下想起了一些,但那些被捡起来的记忆,却再也不是原来的记忆了。

    它们对于他来说,就像是电脑找回的数据。但也只是数据了。

    他再也不会对我那么温暖的笑了,他看到病床前的我,笑得茫然而困惑。再后来,他生还的爸爸带他去了一个新的地方,我们就这样彻底断了联系。

    “再后来,上了大学,我惊讶地在同一个城市又看到了他。”

    他在这个城市学表演,其实他小时候就很好看,去学表演我一点都不奇怪。他本身就适合这个,他天生就该站在舞台之上被所有人仰望崇拜。他是星辰,就应该在天上闪耀。

    但我却以为这是命运的重逢,虽然当我们在校园里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他,而他目不斜视地径直走过。

    “我很努力,很努力,我想要和他一样优秀。我明明是个懒散的人,自我步调,学文学的却因为好玩非要去跨选数理逻辑,一个字都听不懂也还是觉得好玩。但因为大一见到了他,我的大学生涯就全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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