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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 而且我记得仇闻笛说过,樊殊大学期间就和家里人闹掰,断了经济联系了。 “孟子义计算机技术非常厉害,”樊殊说,“各种意义上的技术,包括修电脑和组装电脑。所以他这几年一个人在国内也没饿着。不过他也有问题,太懒,轻易不开张,开张就想吃三年。所以有空我会去他家一次,不然他就要被垃圾给埋了。” 想到孟子义那个垃圾填埋场一般的斗室,还有那狮子大开口卖内存条的架势,我心有戚戚。 “话说,”我看樊殊已经放下了勺子,连领口的毛巾都摘了下来,忽然反应过来,“你不吃了吗?还剩一小半呢。” “那是留给你的。”樊殊把碗推给我,“一起吃。” “虽然我很感动不过……”我盯着那小半碗白粥,嘴角抽搐,“你确定是想跟我分享,还是只是你自己不爱吃白粥?” 樊殊淡定地端起茶杯,轻抿一口:“当然是前者。” “那为什么鸡丝一根都没了!” “你都吃过了,吃太多对胃不好。” “你明明就是挑食不爱喝粥!” “当然不是,”樊殊非常镇定,颇有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气魄,“而且小同学,你这就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给你说举证是要有证据的。” “我证明!”有人风风火火地冲进来,边走边举手,“我证明,他确实挑食!” “狗师兄,你来了?”我惊喜地说。 “肯定要来啊。”狗师兄得意洋洋地一摆手,“小册子我给你说,他之所以平时看不出挑食,是因为每次遇到同学的时候,他都点自己喜欢的菜,给你一种他总能把食物吃光的错觉——其实他一学期在食堂也就点那两个菜。不信你问食堂大爷,一问一个准。” “苟利以,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樊殊恼羞成怒地说,“你来干什么?” “我来看你啊。小册子不是说你进医院了吗?” “那你现在看完了,可以走了。” “我可不走,还有人要看你呢……咦,人呢?”狗师兄走回到病房门口,把躲在后面死活不肯出窝的某人给拎出来,“来都来了,还躲什么躲?不是你要来的吗?” 某只鹤被揪得毛发乱翘,衣服歪斜,不情不愿地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收藏过了整十,所以晚上有第二更。大概八点左右 感谢@琼.的手榴弹 @半个世纪 @全世界我只看见 的地雷 感谢@半个世纪 @十日白雨 @胖哥rou桃 @十里桉歌 @琼. 的营养液 给大家笔芯 ☆、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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