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精之路[娱乐圈]_第176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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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开车、行程、走位、拎包什么都包办, 一个月公司只给几千块。

    可以说在H国才是剥削员工的最高级别,有些艺人收入甚至是9.5:0.5, 公司9.5, 艺人0.5,而且还要还公司前期借出的整容费,置装费, 训练费,时常赶通告没得睡,比以前的苏叶秋更可怜。

    当然,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夸张了,收入比比以前高, 但也仅限于大公司,小公司就不清楚了。

    而像是朴小哥他们这种老团,基本每个团员身上都有伤,不是累的,就是上综艺伤的。

    以前还有艺人和经纪人因为疲劳过度,撞车的,数目不少,简直大写的“惨”字。

    了解过后,上官芷也觉得麦秋很英明,毕竟她们的合作形式本身也更属于外包类的,去任何一家公司都不会有太好的效果,人家凭什么借着大公司的名声给你靠呢?

    单独请一个经纪人,可能会比较贵一些,但贵也有贵的道理——在H国只有艺人工作室的经纪人才能拿到几十万RMB的月薪,而这样的经纪人往往意味着业务能力顶级,以及充分被艺人所信任,这样的机会太少了——而对经纪人本人来说,能多赚一年钱,当然也很乐意。

    当然,麦秋也不是出不起一个月几十万,只是她还不清楚这位叔叔的能力,光出钱那不成傻子了?

    就像上官芷说得,她们在这里并没有什么依仗,要是上官芷敢跟麦秋玩花样,麦秋肯定让她知道法治社会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换做H国,打国际官司太困难了,也没有那个必要这么做。

    “那就这么决定了,没问题的话我们再约个日子签合同。”麦秋是打算带着合同找韩国的律师事务所的,之前她也是这么跟上官芷签合同,这样才能放心。经纪人叔叔看她这样子,知道她不是那种好糊弄的艺人,也点点头:“你有我的电话,有事可以直接来电,我二十四小时开机。”

    接下来的行程就很顺利了,两个人去了律所,花了钱听律师分析,确定没有什么毛病后叫了经纪人叔叔一起签合同。经纪人叔叔姓赵,叫赵昌奎,四十多岁,戴了一副眼镜,脸很黑,小平头,看起来其实不怎么像经纪人。不过他倒是很专业的直接帮忙搞了演艺签证的问题,干净利落。

    麦秋和上官芷之前用的都是旅游签证,后来才知道旅游签证只能旅游,不能在H国工作。

    哪怕是临时工也不行。

    忙来忙去,试镜的时间很快到了,麦秋见到了跟她一起试镜的其他艺人。比她符合H国人审美的有,比她便宜的也有,比她有名气的应该也有。但很多人其实不算华夏人,可能只是会中文而已。

    麦秋猜这也算是一种竞争,导演觉得华夏人更好,投资方不一定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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