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_第55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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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沉沦

    姚锦之下了班,习惯性的就往校门外走去。通常,叶随风的车会停在学校的马路对面,很不起眼的样子。她就直接走过去,自觉的坐进副驾驶座就可以了。

    好几次有同事见到,都追问那是谁的车,她总是推说是亲戚的,知道她腿脚不便,接她一接。

    大家一看那车也不贵,就没了兴趣,也没人再追问下去。

    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差不多一个礼拜。姚锦之的脚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也不再绑绷带了,每天擦那瓶药油,也不觉得疼了。她觉得,是有必要和叶随风说一声,以后不需要再来接她了。

    虽然每天有人接选的感觉不错,尤其是早上,不用在公交车站台上吹冷风,还可以多睡二十分钟,确实很舒服。可是她知道,再舒服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不可以再这么沉沦下去了。这个叶随风。初见面时觉得他面目可憎毫无人性,可是接触久了,慢慢的到觉得,地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

    对待朋友很仗义,从不计较金钱得失,帮助朋友也很彻底,连一些小细节都会考虑到。虽然他教育叶铭的方式有些粗暴,让姚锦之不太认同,却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做法在很多时候,是相当有用的。

    她做老师的,嘴上总是提倡,教育孩子要靠耐心,要讲道理,实际上cao作起来,远不是那么一回事儿。有时候碰上些特别调皮或者特别固执的,除了打还真的没有别的办法。跟他们讲道理,无异于对牛弹琴。如果不能让他们真正对你产生畏惧的话,任何道理他们都是听不进去的。

    看看叶铭,虽然被叶随风打得鼻青脸肿,可照样跟他亲,别人的话他是一句也不听,偏偏就服叶随风的管教。有时候姚锦之甚至觉得,叶铭有点受虐倾向,自己对他如春风细语般的态度他不喜欢,偏偏去喜欢叶随风那种粗暴凶狠的态度,真是令她无语。

    仔细想想,娆锦之也不由的吃惊,原来在不知布觉中,叶随风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如此高大了。他不再是那个噬钱如命杀人不见血的吸血鬼了,反丽变成了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了。

    姚锦之觉得,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记号,必须立刻停止这种感情的增长。她有点害怕,自己会越来越依赖叶随风,越来越离不开他,慢慢被他的性格和生活方式所同化。如果到了那个时候,想要抽身就会很困难了。因为,那就意味着,她已经彻底爱上叶随风,无法回头了。

    内心深处对婚姻的那种恐惯,时时刻刻都在折磨着姚锦之,让她无法下定决心迈出这决定性的一步。她就像是一只固步自封的乌龟,情愿一辈在那坚硬狭窄的龟壳里,也不敢把头伸出来透透气。她有时也会痛恨自己的软弱无能,却依旧没有勇气挥别过去,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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