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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就好,不过你也别把话题给扯远了,老实从宽,抗拒从严,速速招来!” 水煮牛rou上桌,林悠不顾烫吃了一口,眼风飕飕地扫过来道:“这话该是我对你说吧。” 看到美食,夏之晴也两眼冒绿光,一头埋在碗里面,可语气却没有丝毫的示弱,“先来后到,现在是我先问你,快说,看你那激动的小神情,该不会是中了五百万吧?” 林悠切了她一声,“要是我中了五百万,你以为我还会过来跟你见面吗?我肯定跟你友尽,江湖再见。” 她一边跟林悠抢着一块大块的牛rou,一边指责她道:“没想到五百万就看清了你的真面目,没想到我们的友谊竟然不敌五百万,林悠,我真是看错你了。” 林悠笑,“你真是太高估自己了,即使中了一百万,我都会跟你友尽的。” 她气得作势要打林悠,两人小闹了一下,林悠才有些不大愿意开口的样子,把过来赴约前发生的事情跟她说了一遍。 夏之晴听了连东西都忘了吃,咬着筷子看着林悠,惊讶道:“你的意思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每天送你一束红玫瑰的神秘男士终于出现了?” 林悠点点头。 “是谁?是谁?是你认识的人吗?”夏之晴的好奇心几乎要爆表了,林悠长得很漂亮,身材高挑苗条,五官清秀,一直不缺乏追求者,可她自己为了沈志远,通通拒绝了,可从去年十月份开始,每天都有一束红玫瑰送到她的办公室去,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只留下一张用手写的小卡片,卡片上的字刚劲有力,字字气势如虹,其雄健气魄跃然于纸上。 古人云:见字如见人。各人各字,性情气质,尽在其中,古人认为一个人气质会贯穿于笔锋走势之间,现代人都习惯用电脑和手机,用到写字的地方逐渐变少,对字的美丑没有古人那么看重,可是能写一手好字,还是能给人留下很好的第一印象。 林悠的爷爷是个老书法家,她从小跟爷爷学习书法,自己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毛笔字也很让人惊艳,所以对林悠来说,如果男生能写一手好字,这实在增分很多,在遇到沈志远之前,她对未来另外一半的其中一个要求便是要求对方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只是后来在沈志远这个坑栽进去后,所有要求都成了浮云。 虽然心有所属,可是在看到这个神秘追求者的字后,她还是被惊艳了一把。但这追求者是真的很神秘,每天坚持送花,可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她因此还成了公司的小名人,办公室的女性都羡慕得不要不要的,她曾经问过送花的小哥,可是对方的嘴巴很紧,她好说歹说,连威胁拒收这种话都说出来了,对方就是不愿意透露送花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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