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虚无的供物_第80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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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常一样汇款,可是转念想到这么久了也应该露个脸,所以前往一看,结果发现包括遮雨窗或什么的都被钉子牢牢钉住,屋里一片静寂。试着问邻居,他们也说像这种情形已经有四天了。所以我觉得奇怪,撬开门进入一看,岳父岳母都不在,于是在屋里绕了一圈,以为是有强盗侵入,不久,在里面的六席榻榻米房间发现了疑似血渍的痕迹,我心里发毛,慌忙冲向派出所。

    两位巡佐跟我一起过来,我们进入后四处搜寻,在壁橱下层寻获岳父被残杀后裹在棉被里。岳母虽然到了今天早上才发现,但你们也知道,都已经是死亡多日的尸体,实在令人不忍卒睹。

    后来这件事也造成了轰动。如果是窃盗杀人,事后的收拾也未免太整齐了,何况这里的位置很偏僻,应该不可能有窃贼上门。只有那个混帐东西,虽然已经多年未回家,而且完全不知道他住哪儿,但最近却经常偷偷回来向岳母榨取零用钱hellip;hellip;是的,邻居们也时而会看到他。

    所以警方立刻发出通缉令。不过,我今天早上回家一趟hellip;hellip;不,不是太子堂的家,坦白说,我在三宿还有一间小事务所。什么?对不起,我没告诉警方,因为我认为与事件无关。我一回到那儿,也不知道是谁、从哪里得知我的电话号码,马上打电话过来hellip;hellip;好像早就在等我了,连我都感到不可思议hellip;hellip;说是元晴住在本乡动坂的黑马庄公寓里,化名为鸿巢玄次。是的,是女性的声音,但我完全想不出到底是什么人。该不会是那家伙的情妇吧?可能是在一起腻了,没说出名字,只听得出声音有些沙哑。我懒得拖延时间,听完之后就一口气跑到本乡,也没通知警方,真的很抱歉。但毕竟只是那种女人打来的一通电话,无从确定元晴是否真的在那儿,总觉得如果真找到人了再通知警方也还来得及hellip;hellip;是的,对不起,我太冲动了。

    我找到他的房间冲入时,他正在和一个长相猥琐的男子喝酒。不过,那男的一见到我,马上就偷偷溜走hellip;hellip;我想,大概不是他的同伙吧!错了吗?不,那就好。反正,我进去之后,立刻大声怒骂他:「你这个可恶的弑亲凶手,快站起来,至少要像个男人去自首。」刚开始,他完全推称一无所知,最后才终于伏首认罪。然后hellip;hellip;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还觉得可怕呢!他开口说:「干脆连你也一起杀掉!」说完就站起身。我当然不甘认输,马上回答说:「有十几个警察在外面监视,你有胆就动手!」想不到,他随手抓起桌上的威士忌酒杯,仰头一口喝光,然后立刻就仆倒在地hellip;hellip;这hellip;hellip;酒杯在哪一边?管他是右边或左边,还不都一样?也许他是在喝的瞬间掺入毒药的吧?不,我倒是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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